兄弟打牌发生争执 弟持尖刀刺兄获刑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常航 发布时间:2013-09-09 14: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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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兄弟之间本应情同手足,但胡某却因打扑克发生争执怀恨在心,便买来水果刀,意图伺机将堂兄杀害。近日,渝水区法院以胡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2月5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胡某因与被害人胡某某(系被告人堂兄)打扑克发生口角,被害人胡某某当众用脚踢了被告人胡某一脚,胡某想到被害人胡某某平时经常对其嘲笑、讽刺,因此便怀恨在心,想将胡某某杀死。同月6日早上7时许,被告人胡某买了一把水果刀藏在口袋中,来到被害人家,以递烟、递槟榔的方式使被害人放松警惕,后用水果刀朝被害人心脏部位刺了一刀,被害人受伤后从家中跑出,被告人胡某持刀追赶。被害人的亲弟胡小某赶到现场后,持木棍与被告人胡某形成对峙,后被告人某被其父亲抢下水果刀制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伤势为轻微伤甲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持刀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已经着手进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行成立,指控罪名正确,应予以支持。被告人作案时患有脑挫裂伤所致器质性情绪不稳,因被害人某某当众用脚踢了被告人,且平时经常对被告人嘲笑、讽刺,引起被告人胡某情绪强烈波动,产生杀人动机,被害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从被告人胡某犯罪动机产生的背景及主观恶性看,犯罪情节较轻,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