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在执行岗位上的铿锵玫瑰
——记分宜县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文珍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3-08-29 15: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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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珍在执行工作现场
黄文珍主持召开执行听证会
新余法院网讯 每一位初次见到黄文珍的人,总会对她的热情、大方、开朗、率直的性格留下深刻印象,而与她接触多了,则会渐渐被她所感染和带动,整个人也会随之自信开朗起来。很多人都说,她骨子里兼具男人的率真和女人的柔情。而正是这样一位女法官,打破了分宜法院执行岗位无女干警的先例,并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8个年头,至今依然肩负着非诉执行的重任。可以说,黄庭长就如一朵铿锵玫瑰,绚丽地绽放在基层法院执行岗位上,用她的铁骨与柔情,感化着每一位被执行对象,将群众的法定权益真正落到实处。黄庭长曾先后多次被上级法院、市政法委和妇联等部门评为“综治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并荣获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在平凡的岗位上,她用突出的工作成绩书写着法律的神圣,守护着天平的公正。
铁骨铮铮只为民,巾帼怎能让须眉
在法院待过的人都知道,执行是法院工作程序的最后一环,且与群众合法权益能否最终实现密切相关。而实践中,“老赖”们人难找、财难寻等各种执行难题,极易将执行工作推向各类矛盾的风口浪尖。因此,执行岗位往往充满风险与挑战,执行工作不好干,男同事尚且感触良多,更何况是女干警。然而即便如此,黄庭长毅然挑起了执行重担,成为当时院里唯一的执行女干警,并且一干就是8个年头。黄庭长在执行中面对“老赖”的顽固抵抗所展现出的勇敢与坚毅,常被人称赞为执行岗位上的“铁榔头”。
张某是分宜县钤山镇的一位普通农民,2011年7月30日在务工回家途中被李某所开的中型货车不慎撞倒,导致其七级伤残。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6.83万元。然而面对法院的判决书,李某却在恶意逃避,企图赖掉该笔赔偿款,致使张某在病床上饱受身心折磨。黄庭长在接到该强制执行案件后,迅速与执行组其他同事一到展开部署,对李某的人、财、物开始了地毯式的搜索,部分昼夜的走访其同村村民、邻居等积极打听其近期的工作地点、出入时间等,对张某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一一排查。而狡猾的李某却却与执行法官们玩起了声东击西的“游击战”,让执行法官多次扑空,企图使法院放弃执行。面对一次次的挫败,黄庭长从不言败。终于在群众的举报下,获知了李某的行踪。2012年6月5日,李某趁着夜色“安全”回到家中,并庆幸其又一次巧妙地躲避了执行。而此时,黄庭长带领着执行小分队火速赶来将李某的住所团团包围,最后再通过接打其住宅座机确定李某确实在家中。面对这一顽固“老赖”,黄庭长不再与其周旋,而是直接采取破门的方式,将李某设置的三重大门铁索一一破除,终于将李某顺利擒获。看到如此强硬的黄庭长,李某既意外又震惊,他没有想到一位女法官能有这样的魄力。最终,李某认错伏法,主动将16.83万元赔偿款如数交到了黄庭长手中。而拿到赔偿款的黄庭长一刻都不敢停留,次日天一亮就亲自奔赴张某家中,将该赔偿款送到了张某手上。在张某全家人激动地感谢声中,黄庭长只是平静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黄庭长用她女子的铮铮铁骨,继续谱写着司法为民的篇章。
创新方法重和解,柔情执法化纠纷
在执行这一矛盾不断升级的重要一环,黄庭长始终把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在工作中推陈出新,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通过“执行和解”,真正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
曾某(女)与黄某(男)通过网络相识后相恋,后因曾某意外怀孕而结婚。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庭审中,二人都在竭力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原来,曾某血型特殊,是在汉族人当中不到万分之三的AB型Rh阴性血型,十分罕见。这种血型的母亲生第一胎一般没有问题,胎儿患溶血症的几率仅为2%,但生二胎则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胎儿患溶血症的几率为99%,患溶血症后胎儿会水肿,直至胎死腹中。而黄某属家中独子,几代单传,尤其是其106岁高龄的奶奶对该曾孙非常看重。因此,曾某与黄某双方矛盾异常尖锐。最终,法院从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等多方因素看率,将小孩判决归曾某。但因小孩之前一直放在男方黄某家中抚养,如何执行本案成为一大难题。
黄庭长在接到本案件后经仔细分析认为,本案与一般的财产执行案件不同,其执行对象是尚在哺乳期的婴儿,如若采取强制执行则很可能吓到甚至伤及小孩,而黄某106岁高龄的奶奶也曾多次到执行局以死相逼要夺回曾孙子的抚养权。因此,黄庭长及其同事都非常慎重,不断的约谈执行双方当事人,希望其达成和解协议。但一开始双方都不让步,致使执行几度陷入僵局。但黄庭长不放弃,频繁上门入户,不断地从法律到情理做各方思想工作。尤其是几次找到曾某,以一个大姐的身份与其拉家常、讲道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黄庭长的耐心劝说与疏导下,曾某与黄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小孩改归黄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黄某一人承担,但曾某享有随时探视权。至此,一场激烈的夺子大战在黄庭长的细心工作下成功执结,执行双方均表示满意。事后,同事问黄庭长是怎么做的,黄庭长只是淡淡的道:“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待每一件案件,只要有足够的耐心、热心、责任心和为民心,就一定能够把案子办细、办好”。
一身正气秉廉洁 公正司法在心中
作为院里的前辈和部门负责人,黄庭长特别重视对新进干警的培养和教导,不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总是热情而周到地提醒他们要勤勉学习、公正司法。她经常教育年轻干警:“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诠释者。在办案中,法官若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挡不住人情风的侵蚀,理不清关系网的危害,就会使公正的天平倾斜”。
黄庭长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接到了一位好姐妹的电话,是为该案件被执行人说情。原来,该案的被执行人为了能够少履行甚至规避履行,多方找关系,希望以此来达到预期目的。黄庭长在电话里严肃的说:“既然是好姐妹,你就应该了解我的为人,也应支持我的工作。如果你要过问案件情况,那我可以带你去申请人家中看看,相信看过之后,你就不会再问这事了。”几句简单的话语,让黄庭长再次摆脱了人情的干扰。
在法院工作25年来,黄庭长始终不忘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时刻牢记“五个严禁”。她自觉增强廉洁自律的能力,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至今未有一件因裁判不公的投诉或举报,未收过当事人的一份礼和一分钱,也未办过一宗关系案和人情案,过硬的办案作风深受群众好评。
就是这样一位热情、果敢、直率的执行女法官,如今正担负着每年几百件非诉执行案件的重任。在每一次强制执行行动中,黄庭长总是身先士卒,冲在执行第一线,用实际行动保护并教育着年轻干警,带领他们茁壮成长。在阳光的映衬下,她就如一朵绚丽的铿锵玫瑰,用责任和汗水践行为民司法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