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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强卫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3-08-28 16:37:2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8月27日下午,新余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强卫在《关于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我省法院贯彻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五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强卫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切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强卫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

  二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大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切实提升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是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法院、新余市委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

  五是要增强服务大局的积极性、主动性,助推平安新余、法治新余建设,为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