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新余中院聘请法官任兼职教师组建“法官教学师资库”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3-08-23 09:32:28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 8月22日下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法官教学师资库”首批兼职教师聘书颁发暨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绍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和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及29名兼职教师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法官培训中心主任黄小新主持。

  会上傅选华主任宣读了对29名兼职教师的聘任决定。丁绍华随后作了讲话。丁绍华要求,各位兼职教师要有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自豪感,要勤抓自身学习,更新自身知识,精心准备今后的每一堂授课。

  据悉,为实现全市法院培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教学模式,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并聘任首批兼职教师。

  该师资库教师具有审判经验丰富、授课专业广泛的特点。首批聘任的兼职教师均为各院审判工作的骨干力量,且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较高的学历水平。教师中任审判庭中层领导及以上职务者17人占59%,全部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者11人占40%。兼职教师中多人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授课的方向涵盖了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诉讼法、审判管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等多个主题,能够满足全市法院各审判庭和综合部门的培训需求。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