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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廉洁司法之路的建构——基于苏区司法的启示与思考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杰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8-20 10:46:21 打印 字号: | |
  摘要: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要保持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就必须维护司法的公信力,而司法廉政建设对新时期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论文通过考察苏区司法廉政文化的建设历史,总结苏区司法廉政建设的有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新时期廉政司法的构建路径,即从理想信念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和群众司法路线三个方面完成新时期的司法廉政建设。

   关键词:廉洁司法 理想信念  制度 群众路线

  一、苏区司法中廉洁文化的考察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司法干部的道德防线。苏区时期正是中国革命最为困难的时期,革命先驱们克服重重困难,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政权建设,包括司法审判机关的建设。而支撑和推动无数共产党人为了人民幸福而奋斗的,依靠的正是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正式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无产阶级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政权。随后,1932年2月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1934年2月又设立中华苏维埃最高法院,这些都标志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了中国革命史上最早的人民司法审判机关,在彻底摧毁旧法体系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审判工作,建立起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审判制度,开展了人民司法的伟大实践,形成了一系列优良的司法传统。苏维埃最高法院(含临时最高法庭)是在困难重重的条件下成立和运转的,而驱动革命先驱们开展卓有成效的审判工作的动力正是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的支撑,那时候办公条件异常艰苦和简陋,但司法干部却很少腐败,这依靠的正是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通过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司法干部的道德防线,苏维埃司法时期,很少发生司法干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现象。

  (二)坚持一心为民,走司法群众路线,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当初党之所以立党的初衷和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是为人民服务而存在,具体到司法领域,就是贯彻和坚持司法群众路线,走人民司法之路,在司法审判工作中依靠人民支持,查清案件事实,相信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类腐败现象,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杠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其中著名的“两便原则”便是在这时期提出和创立的,所谓“两便”即方便审判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两便原则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心为民的立党宗旨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司法目标。

  (三)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预防惩戒体系。英国剑桥大学阿克顿勋爵曾经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而,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就必然存在腐败的风险。苏维埃作为一个新生的人民政权,与其他政权同样面临贪污、渎职等各类腐败现象的威胁。面对贪污渎职,苏维埃政权没有作丝毫的妥协与让步,而是一开始就与其展开了坚决斗争。在革命时期,为了保持党和革命军队的纯洁性,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情况,发动反贪污腐败,提倡廉政文化的运动。从1932年初到1934年秋,党在中央苏区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重点是反贪污浪费、反官僚主义,这些都为巩固和建设中央苏区根据地发挥了重要作用。苏维埃政权以“控审合署、检察职能分立”为原则设置司法机关,即不仅在各级苏维埃设置农工检察部,也在各级裁判部设立检察员。各级裁判部(法院)内设的检察员主要是提出控告,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而农工检察部则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生活作风进行检察、监督。各级农工检察部经常组织巡回检查,通过广泛动员群众检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苏维埃政权不仅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为惩治贪污浪费,苏维埃政府还专门颁布了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法令,即1933年12月15日颁行的《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六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以打击和惩治贪污浪费,确保新生政权的廉洁运行。

  二、苏区司法对当代廉洁司法建设的启示

  (一)思想教育是前提基础,应狠抓思想道德建设,从思想和观念上切除腐败的根源。苏区司法虽然历史短暂,但却对司法廉洁运行,消除腐败进行了有益探索,并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首要的一条便是狠抓思想道德建设,从思想和观念上切除腐败的根源。苏区时期,司法干部很少贪污腐化、徇私舞弊或枉法裁判,很少发生不廉洁之事。这对于今天的廉洁司法的建设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为什么那时候的司法干部很少贪污腐化,枉法裁判,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都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怀着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根本无暇思考腐败,心里想的只有如何为人民服务,如何运用手中的司法裁判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狠抓思想道德建设这一理念放在市场经济大潮的今天依然不过时。今天很多司法干部不廉洁,很重要的原因便是丧失了理想信念,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追求,只顾一己私利,而没有站在人民群众这个落脚点和出发点来思考如何正确运用手中的司法裁判权。虽然,思想道德教育不必然导致腐败现象的减少,但却可以从思想上清除司法官腐败的欲望和邪念。因此,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切除腐败的思想根源,提高司法干部的道德水平,端正其司法理念。

  (二)制度建设是关键保障,必须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腐败预防惩戒机制。思想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单纯依靠思想道德建设和信念教育,遏制腐败难免力不从心。因为,错误或贪污往往在一念之间。思想是并非一成不变,其流动性很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部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尤其是当下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腐败思想也随随之混杂进入国内,时刻冲击着司法干部的思想与信念。因此,反腐尤其是遏制司法腐败必须打组合拳,而不可单存依靠思想建设与道德教育。必须依靠制度管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只有引入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腐败预防惩戒机制,腐败分子才会掂量腐败的成本与收益,不敢轻易越过法律的栅栏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群众路线是根本依靠,必须坚持司法群众路线,回归马锡五审判精神。群众路线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等时期不断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群众路线表明人民群众是党可以依靠和信任的力量,是党执政的根本目标指向。司法群众路线要求人民法官必须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查清事实;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而马锡五审判精神便是这一原则的高度概括与集中体现。因此,坚持司法群众路线,关键就是要回归马锡五审判的精神,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便利群众诉讼。可能有人会质疑,司法群众路线、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党在革命那个特殊年代和时期采取的司法路线与审判方式,与当今时代的要求不符,已经过时。笔者不以为然,因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与推动者。因此是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推动了历史的前进与发展。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司法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在当代倡导司法群众路线和马锡五审判的精神,并不过时,而是正当其时。

三、新时期廉洁司法之路的建构

  (一)借鉴苏区司法的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抓住思想道德建设不放松,以道德教育切除腐败的思想温床。长期以来,我国的反腐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和成就,但腐败在局部区域和一定时期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对此,很多人怀疑是反腐机制和手段出了问题。认为思想教育已经过时,并不能祛除腐败,还可能导致腐败的高发态势。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占少数。 既然思想教育并不能实际遏制官员腐败现象,那么我们能不能抛弃思想教育,全力加强制度建设呢?同样不可以!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认为,从社会学观点来看,人的行为取决于两条:一是价值取向,二是行为规范(包括成文与不成文规范)。因此,思想教育工作和制度建设都是养成良好作风的必要途径,两者缺一不可。这里所说的思想教育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含政治理念的灌输,也包含有价值观道德观的引导。科学的理想信念,是领导干部的首要政治素质。有人说:“要成为优秀的领导者,无需美丽、英俊或智慧,只需献身使命、坚定信念”;“一切领导力本质上都是信仰的实践”(《西点统帅之道》(约瑟夫·富兰克林著),这都是说的理想信念对于领导者之重要。因此,必须牢牢抓住思想教育不放松,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思想教育改造司法干部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引领其向廉洁的康庄大道行进。思想教育不必然导致腐败的建设,思想教育亦非万能,但缺失思想教育,单纯依靠反腐制度建设亦是不可取的。苏区司法的经验已经表明,思想教育对于纯洁干部的党性,端正其理念还是有巨大好处的。思想教育不必然减少腐败,但却有助于遏制腐败思想的滋生,从源头遏制腐败。

(二)借鉴苏区司法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引入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反腐的制度化运作,以制度确保廉洁。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苏维埃政权成立之初便注重强调制度反腐,通过颁行各种法律法规,制定反腐政策,通过引入监督机制,授权于农工检察部行使法纪监督权,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类腐败浪费现象等方式有效打击和遏制了腐败,促进了新生政权的廉洁化运行。在今天,我们依然要借鉴这种反腐的有益经验,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腐败预防惩戒机制,有效遏制与打击腐败。反腐是一项宏大的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单靠思想教育是完全不够的,难免有心无力,依靠个别领导的意志亦然是行不通的,只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反腐长效机制,方能实现反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司法权的廉洁运行。

(三)借鉴苏区司法的司法群众路线,坚持司法群众路线,回归马锡五审判精神。司法群众路线在不同的时空内有着不同的内涵,自然其内涵也当因时代的前进、地域的转换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司法群众路线永不过时,过时的是坚守的方式与方法。司法群众路线强调司法自身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观的应用和逻辑必然,也是司法不断前进,保持其生命力的必要条件。司法需要紧跟时代的脚步,需要把握时代跳动的脉搏,不断赋予群众路线更多新的内容,更多新的内涵。新时代坚守司法群众路线就是要充分结合时代所允容的空间和条件,鼓励和发动人民群众通过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检举揭发贪污腐败,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和审判流程公开建构三大司法公开平台,让司法腐败无藏身之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