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市法院谢斐文率组检查指导县区法院安全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伟平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3-08-19 10:30:3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安全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精神,推动全市法院安全工作的扎实开展,8月16日,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率检查组到县、区法院综合检查安全工作。

  检查组在听取了县、区法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汇报基础后,查阅了有关工作台帐,查看安检、监控、警用装备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实地抽查了一个人民法庭的安检状况。

  谢斐文在肯定县、区法院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提出“四个加强”意见,要求全体人员紧绷安全之弦,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机会、多种场合对干警加强安全教育。二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和执行业已制定的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在经费、人员等方面加大安全投入。四是加强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装备上配全配齐相关设备。针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谢斐文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帐。二是注意发现事故苗头,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安全人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四是对照检查内容查缺补漏。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