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管理 > 队伍建设
新余中院确立八字院训 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3-08-15 14:59:04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征集、梳理、提练全院干警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后,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正式确立“厚德、敬法、秉正、守廉”八字院训。

  “厚德”:心胸宽广不以个人得失为主,重公轻私,谓之厚德。厚德载物作为中华美德的一种概括,这句话历来成为仁人志士崇尚的最高道德境界。出自《周易》中的卦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天(即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于此,君子应刚毅坚卓,奋发图强;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敬法”:崇敬法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马克思曾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法官,最不能缺少的是对法律信仰。“秉正”:持心公正,秉持正义。秉:掌握、主持;正:不偏斜。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一定要秉持正义,办事公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守廉”:坚守廉洁。就是要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要受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正义凛然的职业形象。

  据悉,该院院训的确立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广泛征集初稿。从今年年初开始,在全院干警中开展院训征集工作,动员各部门干警针对院情、结合新余地域特色,最少提出一条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易于执行的院训初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干警提供的19条院训初稿,经全院干警投票初选,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提交院党组会研究。三是严格确立院训。院党组在对院训建议稿认真揣摩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完善,最终确定院训,并向全院干警公示后正式发布,号召全院干警严格遵循,积极践行院训,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全省一流法院而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