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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张勇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3-08-07 07:43:3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8月5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四项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迅速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汇报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政法委周萌书记重要讲话和省高院张忠厚院长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争取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部署召开全市法院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下一步全市法院工作。

   三是制定好《2013-2017年全市法院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下一步工作发展指明方向,明确路径。

  四是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狠抓审务、政务、事务管理,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