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分析行政审判质量特点、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8-05 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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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今年上半年,新余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2件(含旧存3件),审结20件(其余12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理中),在已审结的20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协调撤诉13件,判决7件(其中判决维持6件),上诉6件。
新余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存在以下特点:一是结案不均衡,所受理的32件一审行政案件中仅有20件已审结,其他12件或因刚立案处于法定审限内审理中或因协调难度较大正在协调中。二是撤诉率高,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已审结的20件行政案件中,协调结案占13件,协调撤诉率达到65%。今年以来新余两级法院加大了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努力通过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官民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一审判决维持率高,一审案件上诉率高。在以判决方式结案的7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达到6件,判决维持率达85.71%,当事人上诉6件,上诉案件占一审判决案件的比例高达85.71%。上诉率过高主要原因是部分当事人滥用诉权,即使一审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与瑕疵,当事人尤其是作为工伤认定赔偿承受方的企业为了拖延时间,耗费企业员工的时间和精力,以上诉手段滥用诉权以逼迫当事人放弃工伤认定,降低赔偿标准。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帮助,通过经常性与党委、政府及时汇报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取得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减少协调阻力,以压缩案件的协调时间,促进均衡结案。二是继续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处置行政争议,促进官民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争取当事人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降低一审案件的上诉率。除了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之外,全市两级法院当通过加强诉前风险提示、诉中辩法析理与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与诉讼,理解法院的裁判,支持法院依法裁判,以减少部分当事人滥用诉权,降低上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