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番入狱无悔意 盗窃成瘾“五进宫”
作者:分宜县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3-07-31 16: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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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家住双林的林某(1970年10月22日出生)似乎行窃成瘾,自1999年起至今14年间,连续作案五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之前的四次监狱生活并没有让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2013年7月12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2013年5月21日晚上,被告人林某窜至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委芳山林场马路边,将被害人拴在一排砖瓦房前树上的一头母黄牛及旁边的一头小黄牛一同盗走,并连夜从山路将牛赶往宜春市上高县销赃。5月23日下午,被害人在上高县翰堂镇广坪村附近马路上抓获被告人,当场追回被盗大、小黄牛,后将被告人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被盗大、小黄牛价值合计人民币7000元。
另查明,1999年8月24日因盗窃耕牛被劳动教养一年,2001年12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12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9年6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刑满释放。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所盗黄牛已被追回,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