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债弟还令人感动 八年积案一朝了结
作者:渝水区法院 彭桃基 发布时间:2013-07-31 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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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7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执结一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因偿还债务的是被执行人伍大的弟弟伍小,使申请执行人刘东非常感动,主动放弃部分权利,终于使一件沉睡了近8年的执行案件得到和解结案。
伍大与刘东是邻居,在当时因伍大生意一直做得不错,属于邻居里先富起来的人,有时生意上需要现金应急向邻居借钱周转,邻居也很乐意借给他。2006年8月伍大以做生意急需资金的名义向刘东借款2万元,刘东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即在同年的9月份还清借款。由于伍大在走上发财道路时,同时也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伍大这次没有将借款用于自己的生意,而是将刘东的借款和自已平时的积累全部用于赌博,最终血本无归。由于伍大没有按约定返还借款,而且故意躲避刘东,刘东遂于2006年10月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因伍大不参加法院的诉讼,法院只得缺席判决伍大返还刘东借款2万元,并负担1千元诉讼费用。在法院执行期间,渝水区法院工作人员经过近8年的时间进行查找,仍没有查找到伍大的下落,多次到银行、房产、工商等部门调查,也没有查找到伍大的财产,当执行人员将调查情况告诉刘东时,由于刘东自己也无法提供伍大的下落与可供执行的财产,刘东也觉得很无助。
当该案快要成为一件死案时,渝水区法院工作人员找到了伍大的弟弟伍小,在执行人员向伍小介绍了其兄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后,伍小向法院反映,其兄伍大在赌博输掉家产后一直在外打工,由于不懂技术,收入很微薄,即使过年过节也很少回家,他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但为了感谢刘东对其兄的帮助,表示自己愿意帮助伍大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当渝水法院执行人员将此信息告诉刘东时,刘东非常感动,并表示自己不仅愿意放弃从判决生效后产生的利息2万余元,而且还愿意放弃借款本金3000元。
现在,伍小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刘东已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付给刘东借款本金与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共18000元。一件死案、一件无头案以这种和谐的方式结案,确实出乎法院执行人员的意外,这就是人间的亲情与社会的正能量在现实生活中最好诠释(以上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