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法院“五严审” 规范诉前财产保全成效显著
作者:分宜县法院 赵婵娟 发布时间:2013-07-24 14: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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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县法院坚持“五项严格审查”依法开展诉前保全工作,今年1月至7月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17件,涉及标的额达1129.3万元,无一起出现当事人异议或复议情况,立执兼顾的成效显著。主要做法是:
严格审查厉害关系人的申请原由是否属于“情况紧急”。对于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确保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以快速有力的措施避免厉害关系人可能因纠纷遭受的经济损失。
严格审查被保全财产与申请保全财产是否基本等额。发现被保全财产超过申请额价或被保全财产是不可分割物的,责令申请人追加担保或取消保全。
严格审查担保财产所有人是否自愿担保以及担保财产价值、性能与折旧等情况。防止虚假担保或“以小保大”等诉讼投机行为。
严格审查被保全财产是否系争议标的物及保全法院具有管辖权。若本院无管辖权,则依相关规定不对非争议标的物或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严格审核被保全财产是否可长期保存。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要求当事人及时处理,由法院严格控制被变卖财产去向并保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