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三个“着眼” 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效果好
作者:分宜县法院 赵婵娟 发布时间:2013-07-09 09: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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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县法院在刑事和解工作中始终注重三个“着眼”,2012年1月至今,该院已处理刑事和解案件15件,其中10件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后撤诉1件,从轻、减轻处理并适用缓刑12件,取得较好审判效果。
着眼于被害人权益保护。积极做好对被害人的法律释明工作,保障被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并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尊重被害人的处理意愿。通过调解手段促使加害人积极赔偿,确保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落实到位。2012年1月至今,已为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方挽回经济损失总计80余万元。
着眼于对加害人教育改造。量刑过程中,充分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加害人的认罪、悔罪、赔偿情况及社区帮教情况等因素,通过法庭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力促加害人复归社会。如对一起发生于熟人间的盗窃案件,通过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对两名被告人判处缓刑,被害人和被告人家属均向该院赠送锦旗,被告人也表达了其悔罪态度。
着眼于社会关系修复。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拓宽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沟通与倾诉的途径,使被害人能够将自己受到的伤害及对加害人的不满情绪得到表述与宣泄,加害人也得以将案发时的心理动态及事后的悔罪态度向被害人表达,并将双方的态度和行为表现纳入案件处理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