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柔情铸法徽
——简谊莲同志勤廉兼优事迹材料
作者:渝水区法院 简永根 发布时间:2013-07-01 1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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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简谊莲,女,1968年2月出生,1988年进入渝水区人民法院工作,1999年入党,历任渝水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现任渝水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二十五年间,审理各类案件上千件,无一超审限、改判、发回重审、当事人申诉缠访。2012年1月至执行岗位后,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共执结案件上百件。因工作成绩突出,简谊莲同志多次被评为市、区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执行能手、办案质量标兵,所制作的判决书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公务员考评连续三年优秀而受到奖励。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行政协调能手,并受到中级人民法院的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各一次。2010年被表彰为全市三八红旗手。
简谊莲同志思想正派,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勤政廉洁,公正执法,待人诚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一、勤于学习、自觉锤炼、不断提升从事法院审判工作的能力
简谊莲同志十分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利用业余时间和岗位锻炼的机会,不断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在学习实践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表现突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善于洞察新的形势,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同时,她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再运用科学的理论去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她认真撰写思想政治工作论文,表现出良好的理论功底、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与此同时,简谊莲同志还注重加强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事业观 ,用党章规范言行,全面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理论上、思想上努力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检验自己的道德观念,修正自己的道德行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 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踏踏实实工作,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利观。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将审判执行工作转化为推进事业的强大动力
1、抓制度、打基础,严格规范和落实法官廉政建设工作。简谊莲同志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局“以制度管人管事”的一贯做法,在制订、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规章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在此基础上,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质量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量化管理和考核,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着手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目标责任书》、《法院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等,进一步完善了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2、抓学习、重方法,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简谊莲同志十分注重抓自己及身边同事的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丰富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她任执行局副局长以来,在局长领导下,具体策划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如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每个季度推荐一本好文章,写一篇体会文章、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大讨论、向同事推荐廉洁从政警言警句100句的系列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深化了执行局全体人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从内心里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3、抓行风、促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在行风建设中,简谊莲同志敏锐地把握上级精神,在局长领导下,在全局开展“手莫伸”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结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活动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了人事、纪检监察、党务、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法规等十余项工作规则,还制定30多项避免产生腐败问题的制度,形成了提高效能、预防在先的工作格局,通过机制和制度的实施,使案件执行与服务群众工作做到了有机结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心系群众、以身作则,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简谊莲同志作为副局长,能协助局长工作,并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一年多来,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02件,执结涉案标的金额达千万元,执结率达7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她坚持依法、公正、文明的执行原则,注意区分案件的不同类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如她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潘某和被执行人廖某某、南通市鹏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廖某某家庭条件尚好,自己开办了公司,但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极不配合,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简谊莲同志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廖某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交纳了全部执行标的款。对那些通过宣讲法律,做思想工作,能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和谐。如她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敖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得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多年的好朋友,申请执行人因其妻子生病住院急需钱的情况下要求被执行人还部分借款未果,造成双方反目为仇,矛盾激烈。为此,她多次分别做双方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双方握手和好。对那些需要帮助的申请执行人,尽自己最大努力伸出援助之手。如她办理的执行申请执行人肖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彭某某长期在外,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肖某某现高位瘫痪在床,每日需要吃药,后续治疗费用较多,生活十分困难。申请执行人肖某某租住原新纺,靠近渝水六小,其女儿肖玉晨要求就读渝水六小小学,她主动联系区教体局有关领导,帮助申请执行人的女儿读上了小学,并减免了择校费。对于执行积案,她更是不厌其烦地做工作,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如原告龚某某与被告艾某某因人身损害赔偿一案,2005年经法院判决,判令艾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龚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1603.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38.55元。该案进入执行后,多次调查艾某某财产,均没有发现银行存款及其它有价值财产,而艾某某本人在出事后一直外出打工下落不明。2012年年底该案转到简谊莲手中,她得知龚某某有与艾某某和解的意愿,她立即前往艾某某所居住的乡镇,通过乡镇有关负责人找到被执行人的亲戚,将申请人的意愿告知,并认真、耐心地给其亲戚做思想工作。几天后,艾某某主动来到法院,主动要求与龚某某协商解决,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起八年积案圆满执结。由于经常做当事人的工作,用嗓子过度,导致2次失声,医生叮嘱她注意休息,不能再过度讲话,否则会引起息肉、癌变等,她克服身体的不适,一心扑在工作上。作为一名女同志,丈夫在公安部门工作,经常外出办案,父母年老多病,孩子年幼,繁重的家务基本上落在她一人肩上,她能正确处理好照顾家庭与干好工作的关系,没有请过假,经常加班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坚持廉洁自律,努力成为一名勤廉兼优的人民公仆
简谊莲同志始终按照《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职业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一是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讲、三查、三树”等一系列队伍建设活动为契机,时时对自己进行警示教育,严格按照群众满意的标准要求自己,使自己不断得到升华,从而做到警钟长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二是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的有关禁令以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对当事人的吃请,一般都能婉言谢绝。三是在办案中,能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做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对领导过问或同事、亲朋好友打招呼的案件,能妥善处理,尽量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以求理解和支持。2012年,简谊莲与同事奔赴湖北执行一起买卖合同、保证合同案。在湖北的4天里,简谊莲马不停蹄地跑遍相关单位,扣划了被执行人在6家银行存款50多万元,并将被执行人价值达百万元的生铁予以扣押。事后,申请执行人为表示感谢,将5000元钱送给她,她坚决不受,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