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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让公平正义更有光辉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6-03 15:38:02 打印 字号: | |
  “今天我忘了带身份证,开始很担心看不到法院的庭审。”“现在看开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用安检,不用登记,方便着呢。”这是5月29日,记者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临街开设的同步庭审视频观看现场听到的一段旁听人员的对话。(人民法院报6月2日)

  无锡市锡山区法院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让公众可以通过随意点击视频,随时收看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设立同步庭审视频观看场所,突破了选案的限制,实现了公众自主选庭、自主选案;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实现了随到随看,看直播、看回放;突破了空间的限制,实现了来去自由、出入方便。由此,实现了从以往的选择公开、个案公开、一时公开到现在的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常态公开,让公众可以自由选择观看每一个庭审的全过程。庭审视频旁听场所让公众可以随时、随地收看每一个审理案件的庭审全过程,实现了司法的无缝、彻底公开,是人民法院践履司法为民原则,贯彻落实司法公开规定的重要举措,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将阳关司法公开到底,让公平正义更有光辉。

  通过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让所有案件均在群众和舆论的注视下开展庭审,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落实阳关司法的重要举措。公开促进公正,公开提升公信,通过庭审过程的全过程、无障碍公开让阳光照耀司法的每一个角落,让腐败无处藏身。因而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让群众随时点播每一起案件的庭审过程,是推进阳关司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避免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能将所有细菌杀死,让腐败丧失滋生的温床,确保司法的公正、透明。

  通过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可以让每一起案件的庭审全过程和所有细节均能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有了专门的庭审点播场所,任何一起经过开庭审理的案件均可回放,均须被公众检阅,有助于促进司法作风的改进和庭审质量的庭审,从而提升司法审判质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因为所有庭审的细节均在公众关注的视域内,法官庭审就不敢随意吐痰、上厕所和接打手机,有了这个群众的监督平台,庭审法官就必须注意和重视庭审细节,通过端正司法礼仪,提高庭审质量,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高效的庭审质量赢取当事人和公众的信任,不仅促进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庭审,也有助于案件庭审质量的提升,为后续的裁判文书质量保证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质效。   

  通过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极大地便利了人民群众,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群众路线的最好注解与诠释。司法公开不仅要公开,而且要采取技术可行、经济节约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推进,如若司法公开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那只能成为一句口号而流于形式。人民群众不仅需要司法公开,而且要求法院以合理恰当的方式将司法过程和结果公开,让群众无障碍行使对司法的知情权,设置专门庭审视频旁听场所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随意点击法院庭审视频,突破和跨越了时间障碍和空间限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贯彻司法群众路线的有力诠释。无锡锡山区法院的这项举措节约了公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成本,让司法无缝隙、全过程、无障碍接受公众的检阅,让阳光照耀司法的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更有光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