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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该如何思考和研究——《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述评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6-02 16:33:28 打印 字号: | |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一书为北大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所著,与其说是专著,不如且看其为陈瑞华教授的演讲录合订本或几个不同的论文的合集。但法律出版社为何将不同的论文合订在一起,而且其销量也不小。我看主要还是因为其所收集的演讲录或论文均是从不同的侧面阐述或不同的角度论述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全书共收录了陈教授独著的8篇法学论文,包括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社会科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刑事辩护的三种形态,刑事证据法的理论体系,什么是程序正义、持程序法的制裁方式、人权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几个前沿问题等。

  在该书中,陈瑞华教授以法律人为基点,论述了法律人该当如何思考,包括法律思维与日常生活思维、政治思维、道德思维有啥区别。陈教授虽然只是一名学者,但其却非全然豢养于法学书书斋,通过猛抽烟草,闭门造车而论述。其不仅以西方的法学理论为参照,更重要的是还勇敢走出书斋,走向丰富的实践田野,通过田野考察和理论提纯,对中国的法治作出一种客观性、状态性的事实描述,即价值无涉的中立描述,不掺自我的主观分析和价值判断。因而该书的可读性很强,不仅适用于法学科研、教学人员,亦可作为一本普法性的公民读本向公众推介。全书不仅从各个侧面展示了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包括分析的基点、语言的表述、思考的逻辑和推理的方法。其可以说是陈教授对法律思维不断努力思考的心路历程展示,亦可说是其关于法律思维求索的智慧和心血凝结。在此书中,只要对法律学习、研究感兴趣的普通公民、法学教授、法律事务工作中均能从中获得滋养。因为其不仅仅是对法律思维的一个论述,还蕴含着如何就开展法学研究展示了陈教授自己的独特道路和方法,其对很多概念进行突破性的解释与归纳。如对证据学与证据法学的两分,其认为在证据理论中,很多人将证据法学与证据学混为一谈,导致许多概念无法厘清。证据法学是关于证据认定和判断的规则与方法,是属于法律学科的一个分支,而证据学则强调如何破坏、取得证据,应当归结为一门自然科学等。陈教授还通过走出书斋,奔向法律实践的广阔田野,通过对中国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工作考察,通过对卷宗的查阅,以中国当下法治国情为考察对象,提炼出具有丰富中国特色和本土意蕴的中国法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是对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如何摆脱西方法学笼罩阴影,摆脱西方法学垄断中国法学理论的很好回答,其抛开了传统的西方理论翻译引进——当下中国法治理论借鉴适用——现实法治国情比较的传统进路,而另辟蹊径从当下正在发生的本土法治实践为基点,进行了突破性的创新。如其对中国刑事诉讼的考察,发现庭审流于形式,法官未审先判,并将其归结为中国刑事审判的案卷笔录中心主义。

  陈教授视野开阔,博览群书,分析了当下法学研究的两种基本道路,并首次提出了自己总结的第三条道路,即回到法律实践的广阔田野,重新考察当下的法治国情,发现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主义为追索,以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为辅助,跳出法学的狭小框架,寻觅改革司法,推进法治的新思路和新思维。

  在此书中,任何一个对法学学习或研究感兴趣的人应该均能有所收获,在这里你能区分证据法学与证据法,在这里你能明白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经济思维的巨大差异和界限,在这里你能发现法学研究的独特道路与方法乃至乐趣,尤其是在无从下手,研究资料匮乏之时,在这里,你能读懂中国法治,明白中国法治的特殊性及与西方法治的差异性,并发现问题,寻找改革良方。但笔者以为,此书作为一本法律类专著能畅销并吸引读者阅读的原因是其让能快乐悦读,发现法律学习、法律研究的乐趣。我们已经习惯并麻木于传统的法学研究道路与方法,西方法学理论的翻译引进——决策层的采纳与实践——西方理论变样走形——重回西方法学理论资源库——继续翻译引进之路。这种道路虽然让我们快速完成了大规模的立法,将法治的进程大大加快,但却漏洞百出,西方理论长城水土不服,我们只能是一个西方法学理论的翻译手和传声筒,而无法面对中国法治的真问题,无法发现推进中国法治的良策。

  对于有志于研究法律或法学,但苦于方法不得当而无从下手之学人,相信此书能为你解惑,让你释然。因为,其所采用的田野调查、研究法,虽然古老和笨拙,但却能有所收获,其虽然费时费力,但却能重新理解法治的含义和发现中国法治独特的意蕴与味道,虽然研究结果不那么尽善尽美,但却发现中国法治的真问题,能寻觅出改革中国司法的真对策,推动法治的车轮随历史和时代而前进。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