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出台《意见》 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3-06-28 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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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着力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理念,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加以推进。
《意见》规定,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赵九重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研究室)。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院干警共同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考评奖惩机制、舆情监管引导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学习培训机制、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机制等项机制,全面提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在宣传信息上实现资源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搭建以研究室为点、各庭室为面、宣传骨干为线,“点、面、线”结合的宣传网络。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顺应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阵地、多领域宣传法院在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工作成效及社会效果等,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意见》指出,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系,建立合作信任关系,促进双方对一段时期内的政法新闻宣传重点或某一方面问题达成共识,推进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深入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规律,针对各类媒体的传播特点、信息采集角度,结合各类媒体不同的受众需求,引导社会热点,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最大限度增加舆论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