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庭一月内连调三纠纷 化解矛盾促和谐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袁才生 发布时间:2013-06-25 1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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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新余中院民三庭袁才生法官5月份连续调解三件案件,并促成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双方握手言和。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避免了当事人申诉上访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审理上诉人(原审被告)唐山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时,袁法官在法理上、情理上多次与上诉人进行沟通,使上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被上诉人货款90余万元,逾期付款利息20余万元,并自愿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一万五千余元。为了保证被上诉人能够顺利拿到货款,袁法官不辞辛苦远赴唐山监督上诉人履行付款义务,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在审理上诉人(原审原告)何某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一案时,袁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法理解释,不仅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还亲自将标的款送到因交通事故正在市人民医院住院的上诉人何某手中。为此,上诉人非常感动。
在审理申请人熊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时,经过八、九次与双方沟通、协调,在双方基本意见一致的情况下,袁法官趁热打铁,牺牲中午宝贵的休息时间,抓住机会,逐一解决双方的分歧点,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最终申请人撤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场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