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出台《方案》改进司法作风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3-06-21 14:25:1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下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推进该院司法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方案》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制度,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理念,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度,严守法律程序规定和法官行为规范,坚决防止执法办案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严谨作风。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做到爱岗敬业,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办案拖沓、工作马虎、放松学习等问题,杜绝庭审、执行中的随意行为和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廉洁操守。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强化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等制度规定,坚决防止“吃拿卡要”和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廉行为,树立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形象。
《方案》规定,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分析查摆、专项整改等。为让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该院还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及每位干警要把集中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思想发动,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形成部门及个人小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使自己时刻铭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