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致民工生活陷入窘境 法官全力执行让其重见希望
作者:分宜县法院 马琪琪 黄婷 发布时间:2013-06-19 1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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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是你们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这是重伤八级卧病在床的农民工周某在接过分宜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18.28万元执行款后表达的由衷的感激之情。近日,分宜法院顺利的执结了一起工伤劳动纠纷,为遭受工伤八级的周某送来了“及时雨”。
2011年6月,农民工周某经人介绍到分宜县某乡镇煤矿从事井下运输工作,较高的收入给周某的家庭缓解了相当的经济负担。然而,同年11月10日晚,周某在上班时不幸被矿桶砸伤,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骨盆骨折、左股骨颈头下型骨折的严重后果。周某治疗终结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为八级。但用人单位即分宜县某乡镇煤矿一直对工伤赔偿问题避而不谈,几经波折的周某于是在2012年11月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县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分宜县某乡镇煤矿应支付周某工伤赔偿、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8.28元。拿到仲裁裁决书的周某原以为自己的工伤赔偿款有着落了,然而,用人单位分宜县某乡镇煤矿依然对该裁决书视而不见,百般逃避法律义务,这让原本经济困难的周某一家再次为生活陷入绝境。无奈之下,周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周某的困境,分宜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立即组织执行小分队对本案展开了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多次约谈煤矿负责人林某,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而该矿负责人林某始终以人在外地、工作太忙等各种借口避而不见。于是,执行法官采取进入矿区蹲守的方式,直接将林某逮了个正着。面对执行法官的执着,林某终于在法官们的耐心劝说之下,开始想办法解决赔偿款事宜。次日一早,林某便拎着18.28万现金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至此,一起久拖不决的劳动纠纷就此化解。当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这笔赔偿款交给周某手中时,便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