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法官如何成长?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6-05 09: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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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北京各级法院,平均年龄为38岁,而在某些基层法院平均年龄仅为三十二三岁,而派出法庭往往年龄更轻,甚至不乏毕业刚两年,二十七八岁的“娃娃法官”。法官年轻化是近年来法院一系列选任制度的改革举措的结果。
年轻法官如何成长,这是一个法院和法官都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因为年轻法官的成长不仅关系着这些娃娃法官的个人前程,也关系着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未来。进入法院工作有三四年了,对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如何成长,笔者一直思索着、困惑着。可能是自身便是其中的一员,对这个问题比常人多了一点留心和思索。笔者以为,法官年轻化是近年来不容回避的事实,而如何让年轻法官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和审判专家,挑起审判的大梁亦是摆正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重大难题和不容回避的挑战。根据笔者在法院的个人体验和观察思索,笔者以为年轻法官成长当以法律法学为立身之本,潜心学习和研究法律与法学;当以积极接触法律实务和审判实践为杠杆,撬动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快速提升;当以公平正义为毕生追求,忠诚于法律,忠诚于审判;当以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为指引,体察社会,解决纠纷;当以恪守职业伦理为根基,坚守廉洁底线。
年轻法官的成长当以法律法学为立身之本,潜心学习和研究法律与法学。法官首先是法律人,而法律是职业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本,年轻法官要迅速成长就必须首先以法律和法学为依托,积极学习法律、潜心研究法学。因为这是法官素质的基础性保障,对法律一窍不通,对法学一无所知,很难说一个法官能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法官作为一名以法律为生、以法律为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学习法学,就不可能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不研究法律,就不可能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得心应手。法律是法官是安身立命之本,法律需要法官掌握以便实施,这是法律的生命所在,而法官需要法律,只有通过法律这个桥梁,法官方能以裁判之手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不学无术的法律人解决纠纷能得心应手,我们很难理解一个法学的门外汉,能够对司法裁判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取得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理解与支持。因而法官要求成长尤其是年轻法官要迅速成长必须潜心学习法学、钻研法律,以提升自己运用法律的技术与方法,确保司法审判和诉讼调解在严格法治的框架下依法裁判、严格执法。
年轻法官的成长当以积极接触法律实务和审判实践为杠杆撬动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快速提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不实施只能成为一个睡美人,或说看起来很美,但却缺乏实际功效。而法律的实施则需要由包括法官在的具体法律人以实施。法律的实施具体体现在法官在司法裁判和诉讼调解对法律的运用和实施。法官是一个经验的职业,与其说跟法官的年龄、阅历息息相关,不如说主要由法官的实践经验所决定。固然,法官的能力与素质,处理纠纷的技巧与方法会随着法官的年龄增长和阅历的累积而增长,但最主要的还是随着法官的审判经验增长。因为在法官年龄增长和阅历累积的过程,法官的审判经验亦会不断累加。但却不一定是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因为法官如若不去接触一线的审判实务,不去通过案件审理总结存在的问题,其年龄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法官审判经验的总结。虽然审判是一门经验的事业,需要通过实践去体会和摸索,为一种后天养成的实践理性,但法官不去接触法律实务和审判实践,法官的实践理性就不可能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因此,年轻法官不当有畏难情绪,而当迎难而上,历练自己解决纠纷的能力,化解矛盾的技巧;年轻法官不该怕吃苦,怕劳累,而当扎根审判实践的丛林,奔向广阔的实践田野,通过实践杠杆,锻炼自己,培育自己矛盾化解能力,丰富自身的纠纷化解技巧,以不断丰富审判职业经验,锤炼能力,促进法律实务能力的提升。
年轻法官的成长当以公平正义为追求,坚守良知,热爱法律,信仰法治,忠诚审判。法律是一门关乎公平正义的事业,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尤为艰巨。要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尤其是个案正义,不仅需要法官的高超技巧,更有赖于法官自身的良知,因为审判是一门关乎法官良知的事业。选择了法律,就必须从内心尊崇和信仰法律,选择了以法为业的审判人,就必须忠诚审判,信仰法治。根据美国法学巨擘伯尔曼的论断,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和正义的匡扶提供了最后一道关口,如若法官不坚守自己的良知,而突破法律和伦理的底线,不是糊涂办案就是把法律作为工具来看待,而不可能坚守职业伦理和廉洁底线,实现公平正义。选择了法律,就意味着选择了艰巨,因为公平正义自古以来便是一项艰巨的事业;选择了审判,便选择了寂寞和孤独,法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可能没有高薪俸禄,也可能远离名利,但却必定要与寂寞和孤独为伴,尤其是在人情社会的中国,要做到拒绝领导的打招呼、朋友的说清而“无情无义”,非常难,必然要选择在寂寞的战壕里坚守,在孤独的路上前行。而实现公平,匡扶正义,坚守良知和底线,只能依靠法官个人的修养,只有其信仰法律、忠诚审判,方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年轻法官的成长当以广泛涉猎、博览群书为指引,洞察社会,化解矛盾和纠纷。审判是一门解决纠纷的专业技术,更是一个调处人与人之间关系,关于公平正义的艺术。因此,法律与社会联系比较紧密,与生活息息相关。法官要处理好纠纷,就必须广泛涉猎,体验社会,洞察人性,唯有如此,法官才能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犯罪的成因和矛盾的源泉,促进纠纷的妥善处置和矛盾的及时化解。不宁唯是,审判还是一门复杂的科学,还关涉到其他许多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因为事实的查清与证据的认定,不仅仅需要法律的在场,还需要相关学科知识的辅助和生活经验的支持。在司法裁判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可能法律的适用与理解是最为关键的,但事实的查清与证据的认定,则不然,需要法官运用多种知识综合判定。如职务犯罪案件可能涉及到财务报表的审查,而公司案件则要求法官必须基本的经济常识,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查找与后续帮助改造则关涉到心理学知识的了解与运用。因此法官要作出令人信服的司法裁判,实质性化解矛盾,就必须广泛涉猎社会,丰富自身的人生体验;就必须博览群书,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以适应复杂的审判实践,化解纠纷和矛盾于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