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部署201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万淑萍 潘小庆 发布时间:2013-06-04 1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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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近日,市法院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出台了《2013年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对201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部署。
一是做好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工作。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中民办院校学生较多的特点,督促有关民办院校积极开展活动,共谋学校发展。帮助老师消除雇佣思想,解决老师对学生违纪行为不愿管和不敢管的问题;督促、指导学校组建综治工作队伍,培养知法、懂法的管理人员,完善综治软硬件设施建设;协助学校建立经常化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制度,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被开除学生离校前与家长见面遣返制度、受处分学生跟踪考察制度、劣迹学生帮教等制度,同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优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是围绕新《刑事诉讼法》积极探索教育、感化、减少和改造青少年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中,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做好教育、挽救和帮教工作,力争化解矛盾,争取办案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注意“寓教于审”。在庭审中,注意发挥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自职能特点,坚持以法为本,以理为据,以情为手段,形成教育合力,给予失足青少年及其父母终身难忘的特殊教育,消除或降低其抵触、对抗情绪,正确对待法院判决,确定正确的人生道路,改邪归正。
三是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到学校讲解法律知识、出板报,指导学生举办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学生直观地接受法律教育,提高其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