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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法阳光”微信平台将阳光司法进行到底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5-21 23:36:42 打印 字号: | |
  本报郑州5月20日电 (记者 陈海发 冀天福)“亲们!别忘记‘520’是个什么日子,你的好朋友‘豫法阳光’带着你的厚爱和期望入驻微信平台,担负起与大家交流沟通的重任,为你提供更加便捷的网上服务!”这是今日“豫法阳光”微信平台上留给网民的一句话。“豫法阳光”民意沟通微信平台的开通,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继开通“豫法阳光”微博以来,用新媒体听取民声民意、服务人民群众的又一创新举措。“豫法阳光”微信平台主要发布河南法院新闻,回答网友关切,帮助当事人答疑解惑、排忧解难。(人民法院报5月21日)

  继继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后,勇立司法改革潮头的河南省高院又开通“豫法阳光”微信,用新媒体听取民声民意、服务人民群众。河南法院的这种试验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原生态的“河南样本”,反映文明司法的中国进路,为前行的司法改革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从判决书全面上网到“豫法阳光”微信,河南法院为司法公开给我们带来了一股清新之风,也在不断利用新兴的媒体创新着法律服务的方式。

  豫法阳光微信平台是将司法公开深入推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全方位打造阳光司法,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判决书全面上网、网评法院、庭审直播等都是河南法院开全国法院之先河为推进司法公开而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适应网络社会发展采取的创新性举措。而这次河南法院又勇立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的潮头,紧密结合现代通讯技术而对司法公开进行立体化推进的举措。豫法阳光微信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工作尤其是河南法院的审判工作又多了一条渠道,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是对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司法知情权的制度化落实。从量刑规范化到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直播直到豫法阳光微博、微信,我们发现司法公开一路走来已经风雨兼程。从实体到程序,从网络到手机平台,司法公开可谓不断向纵深推进并形成立体化的放射模式。人民法院正迈着司法公开的铿锵脚步将司法最大限度地公开,让阳光司法缓缓走来。

  开通豫法阳光微信平台让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方式更加多元、有效。司法接受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不仅是公开司法的要求使然,亦是人民法院贯彻司法群众路线的逻辑必然。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就很难避免陷入腐败的漩涡。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缺乏制约和监督的司法权必然走向腐败,司法权的廉洁运行需要司法的阳光、透明化操作。此外,人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不仅是保障司法廉洁的基本要求,亦是我国权力分配体制的要求使然。因此,司法权既然最终来源于人民就必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民负责。而法院微信的开通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有了更多的渠道和途径。通过发布法院工作新闻、宣讲国家政策与司法解释,通报法律实施与裁判立场,以辨法析理形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不仅使司法更加透明化,也为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提供了一个新选择。因此,河南高院豫法阳光微信的开通让公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方式更加多元,让司法在阳光底下透明运行。

  开通豫法阳光微信平台让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方式多元,提供的法律服务品种更加多元。与传统的网站、电话等传统电讯工具相比,微信回应更加便捷和及时,为人民法院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群众所需的法律服务开辟了一个新渠道。微信回应不仅便捷高效,也为人民法院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和咨询有了一个顺畅的渠道,让人民法院的舆情回应与法律服务多了一个桥梁和平台,密切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联系,有助于人民法院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为民、公正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