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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出台《指导意见》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王强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3-05-17 12:09:39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提高全市法院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市法院研究出台《关于运用信息技术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指导意见》,并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指导意见》明确了运用信息技术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十一项具体措施:一是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24小时语音查询台、录音电话,建立健全电话查询、互联网查询、短信通知、触摸屏查询、柜台查询“五位一体”查询系统,为群众提供多种诉讼信息查询渠道。二是设置“便民服务区”。两级法院可结合实际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叫号机、电子提示屏,增设POS机,设立身份证识别系统,指导当事人有序办理各类诉讼事务,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三是构建司法便民网络。增设官方微博,充分利用便民诉讼网络,发展微博、短信的受众群体。四是构建“阳光执行”机制,落实执行进程告知制度。有条件的探索重点执行案件执行日志网络查询系统,探索通过官方微博、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执行人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及结果、下一步执行计划等内容。五是探索利用官方微博、短信等方式加大对执行“老赖”的曝光力度。将悬赏举报、限制经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信息,积极利用官方微博、短信等方式予以披露,坚决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六是完善执行财产查扣机制。设立全市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向社会公开接警电话、短信电话,实行24小时在线电话、录音电话,全天候服务。七是强化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将判后答疑通过官方微博、短信等予以回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八是试行网上信访。尝试在建立“网上信访”平台或官方微博等工具,随时接受群众的信访,减轻当事人来院信访的压力。九是完善和落实司法公开机制。在全面实现法庭审理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探索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微直播等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全市两级法院官方微博、短信号码,接收当事人电话和短信诉求,并及时回复。十是扩大法律释明案件范围。探索利用短信等方式在庭前将诉讼风险告知到位,诉讼权利释明到位。十一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构建互联网法官违纪违法投诉平台,尝试当事人举报回音“微博”,设立24小时录音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网上意见箱。

  《指导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运用信息技术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的重大意义,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好部署安排。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积极营造氛围、注重统筹协调,切实将《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