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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打开“方便”之门

——从分宜法院门禁后移谈如何做好立案庭工作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3-05-17 07:54:3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5月11号、12号的这个周末,分宜县人民法院一楼里传来电钻、锤子等敲击的施工声,这里在进行一项惠民小工程。原来通往楼上业务庭的大门要往后挪至楼梯口,这样当事人就可以到位于楼梯正对面的厕所“方便”了。俗话说人有三急,在此之前,当事人要进去方便都要借法院工作人员的门卡刷卡进门,有些当事人为免麻烦就忍住不去了,实在是“不方便”。这个小小的举措,带给当事人的却是实实在在的便利。除了大门后移,分宜法院还在立案大厅新安装了三排座椅和一排长桌,方便当事人等候和填写诉状。分宜法院的这一举措和江西法院系统自2010年以来推进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都属于便利当事人的民心工程。

  但是真正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光有硬件设施建设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全体法院工作人员都要真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每个细节去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一名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我对这一点更是感受深刻。

  立案庭是法院的门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决定了当事人对法院的第一印象。如果滥竽充数、不懂装懂而胡乱回答当事人的问题,就会给当事人留下不专业的印象,甚至会让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性、权威性产生怀疑。所以,我对自己严格要求,每天至少要抽出半个时间来看法条,保持对法律的熟悉,保证回答的专业性。因为每天都要接待很多当事人的咨询或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很容易产生不耐烦,不愿理的职业倦怠心理。我要求自己学会换位思考,把当事人当成来法院“串门”的客人,以礼相待。从细节出发,比如给口渴的当事人倒一杯水,仔细倾听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认真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不方便去银行交诉讼费又没有银行卡的人刷卡等等,让当事人体会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用心,绝对不让当事人觉得法院“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因为将心比心,如果我自己或者我的家人去别的单位办事,人家态度冷漠生硬,我们心里也会觉得不好受。

  虽然立案庭工作不涉及案件实体审理,但是我认为立案庭的工作也非常重要。我愿意付出100%的努力,和业务庭的同事们一起为祖国的法制事业做出微薄贡献,让当事人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司法正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