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院:郎道民院长“十六字”勉励年青干警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3-05-14 17: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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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5月10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年青干警大会,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郎道民用“十六字”勉励年青干警奋发向上。
一要“合理规划”。要有理想,有追求,对理想、追求的向往进行长远和近期的规划,合理安排时间,做到统筹平衡,这样才能在达成结果大方向上不走错路,在局部也能够提高效率,从而加快实现理想和追求的步伐。
二要“积极向上”。年青干警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和精神,百折不挠,乐观阳光,不断地挑战自我,发挥出自己的创造性潜质;不断学习,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提高自身理论和实践水平,为法院作出更大的贡献,最终实现自身的价值。
三要“上善若水”。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意思是说,最高境界的善行就像水的品性一样,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要有水的韧性,懂得借势,既要懂得国家大势,也要懂得法院小势,并借势发挥;要有利万物,居善地,处善所改造自己,向善向上向着理想毫不退缩。
四要“有所作为”。人活在世上,就要有所作为,要像大树一样,为生灵奉献绿荫;像雨露一样,默默滋润万物;像阳光一样,赋予大地生机。作为一名年青法官,就要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各项审判技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展现当代年青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