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一站式”调解,帮困解难暖民心
作者:分宜县法院 阮菊花 发布时间:2013-05-10 1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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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这样的结果,我心服口服,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当李某拿到调解书以及赔偿款时,不禁感动落泪,这两年多来,顶着生活压力和丧夫之痛,历经案件的原审、再审,使得她心中对原告袁某和法院充满了怨忿,而此时的她终于肯心平气和的和法官说话了。
2011年4月14日,李某的丈夫付某在清除某店拆除装修留下的垃圾时,因“吊机”拉绳脱钩从装运垃圾的车辆驾驶室顶棚上摔倒在地受伤,后辗转三医院医治,2011年5月20日,付某因医治无效死亡。付某治疗期间,店主袁某给付了8万元医疗费用。2011年4月27日,原告袁某以李某及其两个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这8.7万元,理由是其与付某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对付某受伤及死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李某在法定期间提起反诉,要求袁某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39万元,理由是付某与袁某之间是雇佣关系,袁海兰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发现,因仅存口头合同,双方均无充足证据证明其主张却各执一词,且双方情绪对抗十分激烈。为防矛盾激化,分宜法院多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得知原告袁某系分宜县妇联重点支持的自主创业女青年典型,其在自主创业过程也十分不易;而被告李某家庭确实生活困难。对此,该院一方面邀请分宜县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做袁海兰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将被告李某家庭困难的状况反映给社保部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不但不再要求被告返还之前给付的8万元,还同意再给付10万元给被告,被告李某及其女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外,因被告李某符合低保条件,社保部门给其办理了低保证。
据悉,分宜法院积极创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以真心为民解难为出发点,结合案内案外的情况,全面调动各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解,不仅化解了纠纷,更温暖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