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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强的毅力是法官的基本品格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林红  发布时间:2013-05-03 16:48:24 打印 字号: | |
  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随着年龄的增长,岁月的变迁,经历的越多,对此感触也越深。不论是积极的去做一件事,还是刻意的不去做某件事,如果每天都要坚持,似乎并不容易。譬如每天做五分钟的仰卧起坐,或是为了减肥每天不食荤腥,看似简单,但要坚持一年半载,却仍然面临巨大考验,常常半途而废。法官是一个职业化程度非常高的群体,群众期待高,社会压力大,尤其需要具备坚忍不拔的毅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时刻抵制外界的各种诱惑,始终保持理性的思维,坚守法律的底线,坚持做人的原则,一丝不苟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客观公正地化解每一起纠纷。

  顽强的毅力是法官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基础。学习是件苦差事,尤其是持之以恒、长年累月的坚持学习,更是对意志的考验。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审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要求高,涉及到的知识面广,案件本身又会有日新月异的变化,靠读书时的那点老本,靠临时抱佛脚的被动学习,难免会出现办案不精、判决不准的尴尬局面。唯有坚持学习、主动探索,学习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探索案件背后的社会现象,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自身的素养,才能跟上时代的变化,走准法治的步伐。坚持学习说来容易,但要付诸行动却极需毅力,即便是每天工作之外坚持一小时,也并非易事。但是,再难也要坚持,再苦也要承受,只因我们选择了法律这个职业。

  顽强的毅力是法官时刻抵制外界诱惑的保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因为法官手中的审判权这样的“交道”往往存在陷阱、充满诱惑,一不小心就可能会道德失守、甚至违纪违法。这份小心得时刻绷着,不能光靠一时的清醒理智,更需要始终保持远离诱惑的顽强毅力。在当前法官福利待遇还有待提高的前提下,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态度坚决地拒绝当事人每一次的吃喝邀请,拒绝领导同事、亲朋好友每一次的说情、打招呼。唯有坚持每一次的拒绝,才能对得起每一位当事人,才能公平地审理每一起案件。

  顽强的毅力是法官始终保持理性思维的必须。司法裁判是法官依据法定的程序和规则,针对合法有效证据运用逻辑推理等方法确认法律事实,进行合乎法律规定或者立法本意的判断裁量过程。司法裁判权是法律赋予法官的神圣权力,事关法律关系的确定、权利义务的明晰甚至人的自由和生命。作为法官,时刻保持理性的头脑、严谨的思维,是行使司法裁判权的前提。但是法官首先也是一个自然人,也有七情六欲,难免也会有冲动之举。如何防止法官的个人情绪不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只有通过坚韧的毅力进行自我克制,坚守理性,以顽强的职业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当中,才能不偏不倚地审理案件、化解纠纷。

  人要有毅力,否则将一事无成,法官更要有毅力,否则不仅害己更会害人,尤为可怕。人民群众在期待公平正义,伟大的中国梦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自当坚持不懈地为之努力,用顽强的意志为法治事业奋斗终身。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