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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并确定职能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邓花平  发布时间:2013-04-27 08:40:2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4月23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管理的机构人员到位,正式履行职责,标志着该院的审判管理进入了更加规范、有效的运行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着力构建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三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新体制,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其它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为:负责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负责案件质量管理和日常评查工作、负责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和研判、负责本院办案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等共13项工作职能。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成立,将改变以往审判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带来的多头管理、管理脱节、信息分散的审判局面,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提升队伍素质和增强司法公信力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