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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灵活执行 高效化解三方纠纷
作者:分宜县法院 简小强  发布时间:2013-04-26 18:00:1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 4月22号分宜县法院灵活执行完毕某贸易公司两起重大欠款纠纷案,避免了一起重大群体性的诉争,取得了三方当事人同时受益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月25日,分宜县某担保中心向分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分宜某贸易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支付担保代偿款及违约金等义务,翌日,某国有银行分宜县支行也向分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贸易公司支付所欠借款,两案标的款合计156万多元。

  公司深陷多方欠款纠纷,举步维艰

  法院立案受理这两起执行案件后,对贸易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证,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账上资金仅能维持基本生产,公司有三处房产已抵押给了案件中的两位申请执行人。另外,公司还拖欠部分职工工资近20万元。这些员工亦正准备将贸易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灵活执法,出售房屋三方受益

  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没有直接走评估、拍卖的程序,而是告知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评估、拍卖房产,不但耗时长,贷款的利息也会增加,而且还会产生评估、拍卖等费用,如果不能顺利卖出,再次拍卖必然降价,到时可能难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按市场价出卖不仅可以尽快偿还债务,还可以将省下的评估拍卖费用及市价出卖多出来的房款用于支付职工工资,避免企业再次卷入诉讼纠纷之中。”

  经执行法官释明情况,该公司在权衡利弊后表示尽快寻找买主购买已经抵押的上述三处房产。执行法官也通知申请执行人,让他们帮助联系买主。经过多方联动,磋商后,一家食品公司愿意以190万元的价格购买上述三处房产。贸易公司不仅偿还了欠款,而且将剩余的款项支付了拖欠工资,实现了三方受益。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