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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潮,国五条之过?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4-22 16:17:52 打印 字号: | |
  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国五条”出台后,南京3月登记离婚数达4684对,这一数字是去年同期的2.4倍。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离婚数波动与房产政策密切相关,规避政策的假离婚愈加普遍应引起社会关注。“为拆迁离婚、为避税离婚,这两年房子对离婚人数的影响确实不可忽视。3月份我们平均每天受理离婚登记将近200对,比平时多出近一倍。不少夫妻很明显是冲着‘国五条’而来,有的根本等不及听工作人员劝解,有的夫妻笑嘻嘻地来离婚、办完手续手牵手离开。”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马红说。(2013年4月20日福建日报)

  国五条出台之后,大量夫妻为规避房产政策而采取假离婚的现象在各各地普遍滋生,国五条可以说是引爆了新一轮的离婚潮,国五条的出台与实施让离婚不再犹豫,让离婚成为家常便饭。国五条对个人购房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政策,因为许多人为了避税而采取假离婚,证明其单身已享受政策利好,进行合理避税。对于此种现象,我们无可非议,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是我们应当还知晓一句古训,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们不反对离婚,也不反对大家争取自己的利益和增添自身的财富,但是我们反对为规避政策和逃税而假离婚,我们反对为了避税,而不择手段,毫无底线,丧失原则。这是无法容忍的。如果一个政策的出台与规避会引爆离婚潮,那么政策实质上已经被架空。国五条调控房产市场的政策初衷不仅不能实现,还因引发离婚潮而导致社会动荡,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离婚潮是谁之过?当然不是国五条惹的祸。离婚潮是部分民众钻政策之空,为避税而采取自救手段的必然结果。我们不反对公民为实现自身财富的增值保值而采取必要的措施与手段,但是反对为图一时的短利而采取过激的行为致使婚姻的解体的家庭结构的破散。如若假戏真做,假离婚最终演化为真离婚,那么因避税而离婚的任何一人都得不偿失,因为离婚意味着共同财产的分割,意味着家庭结构的解体与重组,支离破碎的家庭意味着对无辜小孩的巨大伤害。而这些都远非避税所能弥补。如果缺因感情不和导致婚姻解体,我们对此无可非议,如果却因面临征收房产税,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我们对此可以理解。但是如若,通过离婚的激进方式实现房屋的保值但却换来婚姻家庭的解构,那么这肯定与当初假离婚的民众初衷亦是相违背的。而覆水难收,真是起了离意,婚姻基本就被虚置。这不仅是单个离婚家庭的灾难,亦为社会增加了大量不稳定因素,导致社会的动荡与剧烈波动,引发社会不稳定浪潮。因此,离婚潮不是国五条之过,亦非房产政策惹的祸,而是部分利益熏心的民众为实现财富的增值保值而采取过激手段的必然恶果。因果循环论告诉我们,明天的果就是今天种下的因之必然,今天的行为将在明天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笔者反对为规避国家房产政策而视婚姻同儿戏。因为婚姻不是菜园门,不可能出入自由。

  失去了家庭的庇佑,财富就没有依托。没有了婚姻的依托,财富的增值保值无异于空中灵魂,无所归依。家庭的解散,意味着不仅仅是婚姻的失败,亦是对小孩的巨大伤害与社会的强大冲击。因钻政策漏洞而导致自身家庭的解体最终还是得不偿失,换来不仅不是财富的增加,而很可能是家庭的灾难。离婚潮并非政策惹的祸,亦非国五条之过。我们无须把恶果和责任转嫁到政策上面。离婚潮的引爆肯定并非国五条政策出台的初衷,亦非其所能预料。而只是政策失灵,被架空的表现。国五条的本意是能够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通过打击买房投机行为实现房屋价值的理性回归,净化市场环境而已。因此,劝那些有假离婚意向的夫妻再三考虑,慎重离婚。因为投机有风险,离婚须谨慎,否则将面临的是家庭灾难的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