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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助推司法公正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4-08 18:40: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两评查”工作成果转化,切实提升裁判文书水平,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法官、学者们面对面地交流裁判文书制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4月2日人民法院报)

  裁判文书是司法流水线的终端产品,是法官司法能力的载体和法官司法智慧的凝结。裁判文书的质量是司法的生命线所系,文书质量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尺。文书质量的的高低是司法公正与否的表征与彰显。因而很有必要通过案件排查等手段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合格性检验,通过抽查案件、文书制作经验交流来确保案件质量,提升法官制作文书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具有公开价值,促使法官狠抓业务学习,探索文书制作能力功底,提升案件质量。法官与法官、学者面对面进行文书制作的经验交流是人民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一次展示,是法官长期司法经验的一次总结,是法官司法智慧的凝结。通过文书制作经验交流让法官有意识地去探索和发现、研磨文书制作技巧与方法,不断提升法官文书制作能力。因为只有掌握一定的方法与技巧,文书制作才能得心应手,裁判结果才能以简洁、明了的形式向社会展示。而掌握这些文书制作技巧与方法,就需要法官加强学习和钻研,通过实践和不断探索发现技巧,总结经验。而且只有通过不断的探索与钻研,法官才可能不断积累包括裁判文书制作的能力与技巧,法官才有经验交流的素材。不然,失去这个基本前提,文书制作经验交流无异于海市蜃楼,无所依靠。因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让法官因疲于公开经验和文书展示而不断掉以轻心,强迫其努力钻研业务,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从而从源头上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促进司法公正。

  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具有宣喻价值,通过宣传优秀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技巧,先进典型畅谈自身的文书制作经验交流为优秀法官展示自身的法律功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让其他法官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与差距,迎头赶上。因而,文书制作经验交流是一场宣传的大会,亦是一场教育的大会。通过宣传和表彰先进让优秀法官获得了荣誉上的满足感,通过展示优秀法官的先进制作经验,让其他法官找到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及学习、弥补的方法,教育其他法官尤其是还处在摸索期和成长期的法官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样本和学习的路径,知耻而后勇,迎头赶上,压缩优秀法官的成长周期,确保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与智力支撑。

  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具有规范价值。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会议不仅是一场典型和先进的展示,亦是文书制作能力与技巧的大提升。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文书制作经验交流还具有规范的价值,促进司法规范化,确保司法在形式上不断公正化。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包括了优秀法官文书制作经验的展示,亦囊括了一个合格与优秀裁判文书制作标准的统一化和规范化,促进司法标准的同质化与规范化。因为文书制作经验交流本身即是对裁判文书合格标准的探索与研讨,为裁判文书的规范化确立一个可见、透明化的统一标尺。因此,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会是一场裁判文书合格标准的研讨会与确立会,有助于从形式上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标准,从内容上丰富裁判文书的制作技巧,确保司法不断规范化,促进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