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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构建三项机制促案件执行和解
作者:分宜县法院 米杨  发布时间:2013-03-28 16:02:1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一是巡回执行机制,对于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居住地偏远的案件,定期携案下乡巡回办理,到当事人家中开展执行工作,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明权利义务关系,让当事人能够处在较为熟悉的环境里,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提高执行和解成功率。

  二是跟踪回访机制,健全执行工作台账种类,对执行和解案件另行登记造册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对未履行到位的案件,及时重启执行程序,以防止被执行人借和解之名逃避履行相关义务,避免出现案件“和”而不结。

  三是基层组织协作机制,聘请乡镇综治干部担任执行联络员,并在全县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联系沟通平台,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收集和反馈渠道,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案件,及时将协议内容通过执行联络员,告知当事人的所在基层组织,发挥其对当事人联系便捷的优势,督促和解协议及时履行到位。

  2012年度,该院执行案件和解率达13.58%,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并全部履行到位;今年1-3月的执行案件和解率则达到了14.89%。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