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联动公安破解执行难案
作者:渝水区法院 欧阳晨彬 发布时间:2013-03-26 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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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2013年春节前夕,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与新余公安的密切合作下,一起三年积案终于圆满执结。这不但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震慑了“老赖”规避执行的心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刘某诉廖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早在2009年4月27日渝水法院就做出了判决,判决廖某应赔偿刘某各项费用共计六万四千多元。但廖某一直未予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无奈之下刘某于2009年6月17日向渝水法院申请执行,渝水法院立案后,立即展开执行工作,向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此后廖某为了逃避执行,常年在外。执行人员多次来到廖某所在的村委找到廖某的家人及村委干部进行走访调查,一直没有廖某的消息。执行人员对廖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没有找到廖某的有关财产线索,案件一直没有了结。由于此次交通事故给刘某留下了一身的伤病,活动不便,致使其生活困难。刘某多次到市、区法院上访,要求加强执行力度。
这个久拖不绝的执行难案件引起了渝水区法院主的高度重视,该院认真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该院认为廖某属于80后青壮年,长期在外务工,无任何生活负担,这表明廖某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启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程序,首先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如具备条件即以廖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13年春节前夕公安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找到廖某后,当廖某看到公安人员找来时被惊目瞪口呆,在公安人员的教育下,廖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说道“没想到逃避执行后果怎么的严重”。随后在一周内廖某分两次将赔偿款交到了公安机关,至此这起历时3年的执行案件在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完全执结,
被执行人财产难查,人难找导致的“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各级法院的“疑难杂症”,而在查找被执行人车辆、被执行人行踪、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方面,法院与公安的密切合作不失为一副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