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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出台21条规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作者:渝水区法院 鄢平花  发布时间:2013-03-21 20:18:2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3月12日,渝水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规范司法行为的规定》,该规定共21条,涵盖了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及严格监督管理五个方面。

  从“遵守宪法、法律,遵守组织纪律,确保法院政令畅通,风清气正”到“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丢烟头垃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做起,创节约型法院”,该21条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
责任编辑:新余市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