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3-03-21 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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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3月15日,渝水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由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实现“零违法违纪”目标,责任状突出明确了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追究范围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严格遵守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