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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开通江西省法院系统首个“诉讼服务短信平台”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3-03-06 11:03:0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3月5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正式开通了“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方便群众诉讼,这在江西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随着第一条电子信息的发布,该院“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正式投入使用。为使该平台能最大限度拓宽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渝水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院制定了《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工作办法》。

  《办法》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电子信息发布范围、电子信息发布内容、电子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和时间、技术和安全保密要求、附则,详细规定了电子信息发布承办部门,要求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确定了11个部门电子信息发布范围,明确了在立案、审理、执行、案后回访四个阶段信息发布内容,并严格确立了电子信息发布审批程序、时间。《办法》还要求信息发布员必须严格执行网络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信息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据悉,此举只是该院今年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还将千方百计地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让群众知道怎么打官司、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打官司、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