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湄公河案谈中国司法的公平正义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张丽霞 发布时间:2013-03-05 08: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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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3月1日,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省昆明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至此,震惊国内外的湄公河惨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2011年10月5日,十三名中国同胞在湄公河被糯康毒枭集团残忍杀害,中国公安部立刻召开专题会议,组成专案组,调集三百多位警察,与泰国、老挝、缅甸警方共同展开跨国性的调查、证据收集及逮捕犯罪人工作。经过数月的艰辛调查和周密部署,四名犯罪人终于先后落网,并移交给中国司法机关审理,这彰显了中国政府保护本国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强大决心和能力。
湄公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为犯罪人聘请了同声翻译员,为其提供翻译,保障其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法院为犯罪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保障其辩护权利;法院在罪犯临刑前安排其亲属前来探视,体现出中国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及人道主义关怀;法院选择用注射方式执行罪犯死刑,彰显出中国司法执法的文明性。
湄公河案,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判到死刑执行,中国司法机关都严格按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展工作,恪守宽严相济、罪刑责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细致把握案件具体犯罪情节,分别定罪、均衡量刑。
湄公河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出中国司法捍卫本国公民生命权和财产安全的能力,更彰显出中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