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3-02-22 1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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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2月20日,新余中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定不移地防治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认真加强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与会党员纷纷表示,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为我们党指明了发展方向,作为法院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作风上坚持清廉,严于律己,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