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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经典名言(十六)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刘维文  发布时间:2013-01-29 09:31:39 打印 字号: | |
  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论证判决的过程并非是追求一个绝对的趔,而是在现行有效法律秩序的框架内能够理性地加以证立。

    ----[德]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

  一个官员享有自由裁量权,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顾情理和公正的准则,可以随心所欲裁决,而只是意味着,当我们提到自由裁量权这个问题时,我们心目中的特定权力所规定的标准不能支配他的决定。当然,这后一种自由是重要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有强的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的原因。

    ----[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力》

  自由裁量权,恰如面包圈中间的那个洞,如果没有周围一圈的限制,它只是一片空白,本身就不存在。    

    ----[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力》

  息讼乃国家之福。

    ----西方法谚

  善良的法官必须使不由诉讼而生诉讼,以解决诉讼;因息讼乃公益所切要。

    ----西方法谚

  没有冲突,社会就会呆滞,就会灭亡。关键在于社会必须对冲突进行适当的调节,使冲突不以将会毁掉整个社会的暴力方式而进行。

    ----[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

  不否认就等于承认。

    ----西方法谚

  证据的证明价值必须大于其引起的偏见,这一规则并不难掌握,但适用起来却相当困难。

    ---- [英]詹妮.麦克埃文:《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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