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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反腐建设需要坚持三个并重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1-25 10:33:33 打印 字号: | |
  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1月24日法制日报)

  司法腐败是性质最为恶劣的腐败之一,因为根据英国大法官培根的说法,如若其他腐败是弄脏了河流,则司法腐败则是污染是水源。司法腐败司法腐败严重损坏了司法廉洁,吞噬了司法公正。只有维系司法的一股清泉,司法的公正星空才可能湛蓝。人民法院的反腐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深入推进反腐建设必须坚持三个并重,必须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短期打击与长远预防并重;必须坚持奖罚分明,正面奖励与反面惩罚并重;必须坚持软硬兼施,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并重。

  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反腐建设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短期打击与长远预防并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我国司法领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在司法反腐领域同样适用。宽大处理与严厉打击并重有助于反腐工作的推进。反腐败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短期打击与长期预防是反腐败一个硬币的两个侧面。打击只是手段,预防司法腐败才是真正目的。打击腐败、遏制腐败无法真正消除司法腐败,只有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才能从根源上、本源上遏制司法腐败。反腐败作为一项长期建设工程,必须要有长远发展规划,而不可简单式快刀斩乱麻。打击腐败有利于遏制腐败的苗头与趋势,预防腐败才能从根本上找准腐败的根源,辅之以对症下药,从源头上遏制。因而打击只是权宜之计,亦无法达到釜底抽薪之效,不是终极目的。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必须坚持看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坚持短期打击与长远预防并重,从形式上遏制腐败,从根源上切除腐败。

  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反腐建设必须坚持奖罚分明,正面奖励与反面惩罚并重。奖励与惩罚均是反腐败的两把利剑,奖励有助于弘扬正气,让清正之官不吃亏,让人人享受清廉的实惠;而惩罚则有助于打击腐败,让司法腐败无藏身之地。以往,我们的反腐策略过于冒进,只往打击路上单兵突进,而忽视了奖励进路。如若是打击是从反面警告、警示贪腐之人,那么奖励则是对司法廉洁的正面引导与鼓励。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现在法治国还未能建成,司法官的地位与待遇不高。一方面是法官待遇过低,另一方面则是法官掌握中裁判的生杀大权,两者的合流很容易倒逼法官走向贪腐的死角。因此,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隆升司法官之地位、提升其待遇有助于让法官获得一个较为公正、优厚的待遇,让其不必铤而走险。司法官高薪几乎是世界法治发达国家的普遍经验,在世界范围内金融从业人员高薪亦是吧普遍趋势,目前我国金融从业人员普遍实现了高薪化。因而无论与金融业的横向比较,还是与域外司法官的国际比较,我国司法官的待遇都明显偏低,我们完全可以借鉴金融业及域外司法官的经验,提升法官待遇,实现高薪养廉。当然,。高薪不能绝对保证司法官的清廉,但是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少腐败的几率。当然除了奖励这个胡萝卜,我们还要高举惩罚这个大棒,对司法腐败严惩不贷,决不留情面。只有坚持反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那些不得不贪腐之人才不会滑向腐败的边缘,欲腐败之虫才不敢铤而走险变本加厉地贪腐堕落。因此,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必须坚持奖罚分明,奖励与惩罚并重。

  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反腐建设必须坚持软硬兼施,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并重。反腐败建设关系着政党兴衰、政权存亡,决定着人民司法事业能否兴旺发达。以往我们的反腐败建设过于侧重思想教育。空洞的说教与苍白的理论无法有效浇灭贪腐之官腐败的欲火。因此,在推进反腐败建设还有坚持强化制度建设。当然光有制度建设亦是不够的,除了狠抓制度建设,我们还必须紧盯思想教育这跟红线不放松。思想教育从内部解决腐败的思想动机,而制度建设则从外部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遏制腐败。腐败不可朝令夕改,亦不能因为一把手的心血来潮就穷追猛打,而一换届就政亡人息,只有制度建设才能从长远发展做好规划,长期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思想教育的心灵纯化、内化,辅之以制度建设的外部规范才能合力将反腐败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坚持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并重才可取得反腐之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