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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4日在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3-01-07 15:21:40 打印 字号: |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4日在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九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22件,办结5768件,结案率91.24%;市法院共受理812件,办结725件,结案率89.29%,全市法院一审诉讼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同比上升1.62%,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07%,审判质效有了新的提高。在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新余法院排名全省第一。

        一、全面加强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围绕《关于积极服务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全市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审理涉及新能源、新材料、钢铁领域的案件126件,标的额3.8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07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积极助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依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8件,标的额10.6万元;涉外案件1件,标的额1377.25万元。转变司法理念,延伸职能服务,共组织干警走访大型企业及有关部门130人次,召开律师、企业、执法监督员等各类座谈会 17场520人次,协调解决法律问题19个,征求意见建议36条,发出司法建议51条;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共开展破产、专利、生态环境、涉太阳能企业等有关案件情况调研11项;市法院先后选派14名干警参与帮扶瑞晶太阳能、江西中能电气、新农村和社区建设等13项中心工作,筹集帮扶资金16.2万元,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870件,审结818件,给予刑事处罚1120人;市法院受理165件,审结159件。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理杀人、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432件,涉黑、涉毒、涉枪案件48件,判处5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93人,重刑率达17.05%。李军民、李金敏、刘小林等被告人因涉黑、涉毒案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审理了原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捷、党委书记王熙晏、南昌航空大学原副校长刘志和等职务犯罪案40件5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预防青少年犯罪,共对44名未成年犯给予了从轻、减轻处罚;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及自诉案件和解工作,渝水区法院调解和解率达89.83 %。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促进量刑公正。

        三、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3654件,审结3446件;市法院受理383件,审结340件。注重维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纠纷案件888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410件。依法调节各类合同关系,制裁违约行为,打造诚信新余,共审理投资、借贷、担保、贸易等纠纷案件1620件,涉案标的额9.64亿元。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共审理该类案件68件,召开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2次,组织23名劳动争议仲裁员现场观摩庭审。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共调解、撤诉2131件,调撤率为66.59%;常州普华诉瑞晶太阳能买卖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分宜县法院通过在院机关、各乡镇设立“调解中心”和“人民法庭调解室”,共调处483件民事纠纷。中央电视台对该院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55件,审结50件;市法院受理10件,审结7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各类非诉行政案件250件,执结率89.29%。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建设,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研究起草《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意见》和《新余市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个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决定,“两办”已联合下发,正式建立诉前协调、行政应诉、联席会议“三项制度”,搭建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平台。全市法院以此为契机,细化操作规则,完善相关制度。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及省高级法院张忠厚院长分别对“三项制度”及有关做法作出肯定批示,要求予以学习推广。

        五、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化解执行积案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60件,执结1380件,执结率83.13%,标的总额4.39亿元;市法院受理179件,执结150件,标的额3.58亿元。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形成执行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关于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法院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率先在全省建立银行机构协助法院执行的集中查询制度,健全与工商、房产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作机制。加大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力度,组织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机构案件、反规避执行等执行专项活动,深入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努力实现胜诉人的债权利益。全年共清理执行积案2810件,执结2620件,标的额9134万元;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82件,为231名农民工追缴工资款106.36万元;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230件,标的额为2.2亿余元;执结涉新余矿业系列案件53件(其中和解44件);顺利执结了市残联诉新余第七医院租赁合同纠纷案;共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1080余次,罚款35万元,司法拘留25人次,移送刑事立案侦查9件,网上追逃4件,限制高消费50余人次,在媒体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信息587件次。

        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490次。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大走访,开展送法进农村、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共送法服务160人次,举办法律咨询14场,发放资料18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对121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79.72万元;为2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9万元。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逐级签订化解信访案件责任状,坚持定期接访与预约接访相结合,院领导每周接待与每日信访接待相结合,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69人次,化解矛盾41件,其中十八大期间接待132人次,化解16件。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我市召开,市法院作了经验介绍发言。

        七、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12次,组织听取专题宣讲报告260人次,出台贯彻意见 3个。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共组织150名干警赴瑞金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举办演讲比赛4次。注重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破解难题的能力,共举办法官教法官“每月一课”8期,法学名家讲座、新刑事诉讼法等专题辅导39场,培训干警1840人次。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和“服务发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共对全市法院机关作风情况集中明察暗访11次。强化廉政建设,组织102名干警到赣西监狱等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7次;建立审务督察、案前询问制度,抓好信访投诉,共查阅卷宗6件,询问主审法官12名,电话回访当事人5人,受理并办结信访投诉14件。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组建书法、摄影、法官乐队等12个兴趣小组,陶冶情操。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共发表省级以上稿件596篇。

        八、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

        狠抓审务、政务、事务的管理,开展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两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共评查庭审65次,裁判文书480份。完善审判管理,加强考核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工作(司法)绩效考评办法》等11个文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23项,将考核结果列入干警档案,与晋升晋职相挂钩。强化业务监督指导,共受理再审案件23件,审结14件;市法院受理二审案件406件,审结390件,其中改判72件,发回重审24件;召开业务研讨会、经验交流会18场。推进司法公开,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法院开放日2次,裁判文书上网297份。加强信息化建设,市法院实现庭审录音录像100%,并在全国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协助香港高等法院审理一起公司清盘案件,受到各大媒体的关注和好评。

        全市法院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省、市委的决策,及时向市委汇报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1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座谈11次227人,征求意见建议13条;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区,走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11件,办结率100%。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共有23个集体、39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别到法院视察调研工作,对法院服务大局、执法办案等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有差距;便民利民举措仍需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少数民事案件质量还不够高;行政争议诉讼渠道还不够畅通;涉执信访案件仍然较多,执行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有关决议,不断创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机制和举措,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努力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为我市提前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全市法院将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根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文化建设为先导,打造富有法院特色的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服务大局和为民司法为目的,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贯彻行政审判“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新余建设;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依法处理好各类涉民生纠纷案件,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强化审务督察,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提升司法能力为基础,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刑事、民事诉讼法,提高业务技能和做群众工作能力。以司法公信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信息化建设为关键,抓好审判管理、电子档案、庭审音视频三个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的对接。以审判质效管理为手段,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以民调测评为检验,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社会评价,形成法院与民众的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