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现状、成因和对策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1-05 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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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现状:
(一)实践中重审判、轻调研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虽然最高法院一再强调一半审判、一半调研,但当前基层法院普遍存在重审判、轻调研的现象,信息调研工作被有意或无意的边缘化。这固然有案多人少等客观原因,但同时也与主观认知、观念偏差不无关系。认为信息调研工作无足轻重,信息调研是办公室和研究室的事情,调研挤占办案的时间和精力,与普通干警无关等观点在当前基层法院还有相当市场。部分法院虽然非常重视信息调研工作,但其质量和水平偏低,应付性成分明显。很多信息调研任务和指标下达后,部分干警为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胡乱拼凑,从网上复制黏贴,信息调研的质量和水平较低。
(二)机构建设薄弱,人员配置较差,调研职能虚化。
限于编制、经费及其重视程度,很多基层法院并未严格按照最高院的规定设立研究室,而是将调研职能放在办公室统筹解决。即使成立了专门的调研科或研究室,调研职能也被严重虚化。把调研工作放在办公室的,更多的还是从事文秘材料工作,领导讲话稿的撰写,专职不专现象突出。部分法院研究室除了日常的政策调研和大型课题调研,还要应付司法统计、审委会会务,网站宣传等等各类琐事。这些琐碎且重要的工作严重挤占了专职信息调研人员的时间与精力,致使信息调研人员无法专门留出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审判问题,自然也无法产出更多优质、高产的信息和调研成果。
(三)队伍建设薄弱,调研成果与审判工作严重脱节
一是从事信息调研工作任务繁重,清苦有余而优待不足,导致没有干警愿意从事。即使具备文字功底的高水平写作人员也会因工作清苦、任务繁重、晋升提拔困难等原因而不愿从事,致使信息调研队伍建设非常薄弱,严重异化。二是从事信息调研工作的不具备审判经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导致信息调研素材匮乏、来源渠道不畅通,与审判实践工作脱节现象严重,无法为审判实践提供指导和服务或直接转化为有效的审判力。三是全员参与,全院大调研的格局未能形成,信息调研单打独斗现象严重,未能形成网格化的节点分布。另外,因为信息调研工作清苦、任务繁重,许多能写、会写的青年干警急于从事审判活动,队伍稳定性差,而具有丰富信息调研素材的审判部门干警因为写作调研技能单一,缺乏专业培训而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资源投入有限,工作基础条件差。
一方面虽然当前各级法院为了将信息调研工作予以强力推进和水平提升,都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甚至予以重奖。但因调研经费严重不足,未能及时、足额兑现稿费奖励而挫伤干警的写作热情和调研积极性。另一方面从事信息调研工作需要良好的硬件设施,如必要的图书资料参考、学术平台的磨练。而基层法院限于资源的囊中羞涩无法非干警写作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如付费论文网站的购买、法学图书的购置等,审判部门与调研部门的横向协作网络未能形成无法解决调研部门素材不足和审判部门调研素材及时有效转化,导致信息调研超过水准不佳。
二、当前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问题的成因:
对信息调研工作的认知错位,工作的重要性未能达成一致共识。一方面很多法院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和会议文件上,而无更多实质性内容或进一步的具体举措。信息调研工作处于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和忙起来不要的尴尬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各种原因束交织而成的。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分法院领导重视不足。
一方面尽管上级法院、法院院长重视,而基层法院和普通干警却未必能够将认识跟进,导致重视处于一种上冷下热、冷热不均的状态。另一方面限于当前案多人少的人案矛盾突出,可供利用的资源有限,在选配调研干部、物质保障及各方面关系权衡等各种缘由无法具体重视。
(二)审判部门和普通干警存在理念错位和认知偏差。
审判业务部门及其干警认为依法办案,搞好审判工作是其重点和中心,对审判之余的信息调研无暇顾及。甚至有个别干警功利的认为,信息调研是办公室和研究室的事情,与己无关,高高挂起。再者从事清苦的信息调研又无法提拔重用,对信息调研缺乏激情与动力。另一方面,虽然在上级法院将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体系之后,基层法院都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但因缺乏合适的写作苗子、良好的工作条件、较快的晋升渠道导致信息调研人才流失严重。很多干警不愿写、不会写的畏难情绪还普遍存在,即使有心调研,因图书资料匮乏,没有必要的传帮带机制,写作培训机会偏少等人才培养机制缺乏无法使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
(三)调研工作基础条件差,队伍不稳定。
信息调研工作是一项费时费力耗财耗物的工作。他消耗了审判部门的时间和精力,分享了法院有限的物资资源,但却可能面临颗粒无收的尴尬结局。因为信息调研工作本身是一项智力密集的脑力活动,伤神费心,但却可能因为成果不佳而无法公开发表或转化为司法政策而被作为废纸一堆扔进垃圾桶,可能因为消耗了大量的物力、财力而因为提升审判水平、人才培养功效慢无法被法院所重视。他不像法院办案一样短平快,能够产生立杆见影之效。法院办案起码可以创收诉讼费缓解法院的财务资金压力或者通过依法办案赢取社会的赞誉,而信息调研出成果慢,是一项长期工程,无法收立杆见影之效,因而无法纳入法院党组和院长的重要工作域或视野欲。而当前随着人民法院收案数的连年攀升,案多人少的人案矛盾较为突出,审判力量本身就已捉襟见肘,人民法院无法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干警投入到调研活动中去,投入的缺失,自然产出也就不高。
(四)素材来源渠道不畅通,大调研工作机制未能成型。
投入小,导致信息调研工作环境,调研人员待遇偏低、职务级别晋升困难等,这也进一步消磨了有写作热情和才华的干警的积极性。而素材来源渠道不畅通、横向写作机制匮乏,致使大调研网络格局无法成型。信息调研工作因为未能形成全院一盘棋,信息调研工作成为研究室和办公室个别部门与个别人的事情,单打独斗的现象还广泛存在。缺乏有效沟通与横向协作机制,有素材的审判骨干因为时间和精力的匮乏,写作技能和培训机会的次少偏少,投稿渠道和注意事项的短缺导致其无心、无力调研。而具备专门调研技能和写作功底的调研骨干因为缺乏审判经验,素材匮乏只能闭门造车无法发现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具备价值的信息素材和调研材料及时收集予以转化。导致审判与调研活动严重脱节,致使调研成果质量不高,水平低下。单兵作战,研究室的单兵突进和审判部门的无暇顾及均导致未能树立全院调研一盘棋的工作理念,从整体上对信息调研予以全面性突破。
三、当前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对策的思考:
(一)统一认识、更新理念,建设大调研网络格局。
调研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判活动,因为调研是对办案活动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品位的提升,是对同一类型审判活动的理论提升。调研是为了以后优质高效的办案。我基层法院必须树立一半审判、一半调研的理念,从实质上重视调研工作,将调研工作作为提升办案水平和人才培养的一项活动予以重视。因此调研需要全员参与。必须认识到只有院党组和法院院长的高位推动,基层干警才能积极响应。因此笔者建议在年初制定和分配调研工作任务时,可以适当给每位党组成员下派相应的任务和指标,并将调研工作细化到每个具体审判业务部门和个人上。通过这种党组成员带头写,研究室组织写,全院干警一起写的方式,营造一种浓厚的调研氛围,树立择优选拔的人才培育和使用机制。大调研格局不仅包括上下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以囊括了横向的协作与互动。如调研科室与审判业务部门的横向协作,充分发挥研究室写作和投稿经验丰富、审判业务部门素材丰富的双重优势。抑或是新老干警之间开展结对子,形成一对一的帮扶与合作模式,老法官因为审判经验丰富而缺乏写作热情与创新思维,年轻干警因为涉世未深、审判经验匮乏而导致素材奇缺,创新有余而内容不足。两者的结合刚好能形成有效互补。此外也可以通过党组成员牵头作为课题负责人,普通干警积极参与以课题组形式开展组题调研、团队写作的调研模式激发调研的热情与动力,促进党组成员模范带头、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大调研网络格局。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树立开放协作式调研格局。
一方面要加大物资和财力投入,加大奖励力度,通过奖励政策将信息调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优先提拔使用,及时足额兑现奖励稿费刺激干警的写作热情。另一方面,要立足改善调研工作环境和条件,通过建设法院图书资料室,配置专门查阅电脑,购买中国知网等付费论文库为干警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法院树立开门办院的理念,积极拥护和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与同级人大、党委和政府沟通汇报,及时反映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争取党委加大对法院办案经费投入、领导职数的增加做大人民法院的资源总量,以为信息调研工作腾出更多的资源,逐步摆脱目前人民法院可资利用资源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当然开放除了与同级党委和政府沟通汇报争取其支持外,还可通过对外考察交流,学习调研工作先进地区和法院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尤其是落后贫困地区如何做好调研工作的有益经验,也可通过举办论坛和学术研讨会等形式,通过奖励调研骨干和写作能手,为调研苗子提供学习和对话的平台,了解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和写作技巧,促进调研水平的大提升。
(三)建立调研工作助理制度,激发干警信息调研积极性。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优厚的物质待遇和晋升渠道,调研平台很难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加盟,只有种下梧桐树,才可引得金凤凰。因此必须全面关心从事信息调研干警的待遇问题,通过及时足额兑现稿费奖励以解决调研清苦问题,让其有盼头;通过优先提拔重用调研骨干为其职务晋升畅通渠道,让从事调研的干警有奔头,通过调研座谈会和心贴心交流,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关心其生活,隆其地位,让从事调研和业绩特别突出的干警有想头。因此笔者建议设立调研助理制度,并将其作为一种法院人才和干部培养予以持续推进。具体设想是将调研助理作为一种干部储蓄池储蓄法院的后备干部。调研助理为庭长助理,作为一种后备领导制度,必须通过公开择优选拔并主要以调研成果和工作业绩为评价标准,选拔中当注重实绩,规定中层正副职必须从调研人才库中予以选拔,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后备人才必须在省级以上发表一篇调研文章,有了这个硬性杠杆,就不怕干警没有动力和激情从事调研工作。当然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应当尽可能让调研助理接受全方位的锻炼与磨砺,通过由业务庭长带、资深法官帮,全面参与庭里的材料撰写和课题调研等形式促进青年骨干和调研能手的快速成长以快速提升法院的信息调研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