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法院网讯 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是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和一大特色,也是新余中院积极参与新余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新余中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企业帮扶工作作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一个支撑杠杆和司法公正的一个宣传窗口予以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做好对口重点企业的帮扶工作,及时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派的中心工作。在新余中院的帮扶下,新余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中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逐步渡过金融危机的艰难关口并呈现出逆势而上、迅速发展的良好局面,新余中院帮扶干部并被评为2011年度“市重点项目优秀服务干部”。 新余中院的帮扶工作取得累累硕果,主要是 “三员”角色发挥的好。 一是做好“宣传员”。我国对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很多优惠政策和法律保障,这些政策和法律能否生根发芽,对企业发展起到一个良好的助推和保障作用,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的大力宣传和讲解。为此,新余中院帮扶干部在企业大力开展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宣讲,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和法律制度,帮助企业因企制宜,用足用好国家法律和政策,促进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做好“救火员”。法院接受市委、市政府的指派参与重点企业的对口帮扶工作,是代表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向企业送关心、送温暖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数起经济纠纷中,新余中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帮助江西中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回欠款共计300余万元,企业将这批资金全部投入到项目建设中,大大推进了项目建设进程。同时新余中院帮扶干部大力协助该公司补办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消防、环保等环节的相关手续,将党委、政府的帮扶政策和服务举措第一时间送到企业,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三是做好“服务员”。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市光伏、钢铁等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经受了出口产品价格下跌、国际市场需求疲软等众多严峻考验,涉企纠纷亦是接踵而至。为帮助帮扶企业度过难关,新余中院想企业所想,积极为企业长远发展建言献策,帮助企业妥善调处纠纷,实质化解矛盾,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应诉指导等相关法律服务,为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企业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