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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邀请新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观摩庭审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2-12-12 15:03:0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2月11日,应渝水区法院邀请,新余市人大外侨工委副主任何小灵,市政协常委、社法委主任宋琳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和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郎道民的陪同下,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到渝水区法院观摩庭审,并举行座谈会。

  旁听的这起案件是新余市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诉浮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一案,观摩结束后,旁听团一致认为不论是法官、陪审员还是书记员,从着装、语言、驾驭庭审的能力上都给人以庄重、威严、公允的感觉,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职业素养和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

  座谈会上,谢斐文和郎道民分别就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渝水区人民法院近两年来的工作向观摩团作了简要汇报,观摩团对法院主动保持与人大、政协联系、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彰显司法公正、司法文明的做法表示赞同和支持,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为人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进一步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杜绝违反庭审纪律的现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增进双方交流,增强司法透明度。

  渝水区法院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