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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要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作者:渝水区法院 贺婧  发布时间:2012-11-28 11:42:1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1月27日上午,渝水区人民法院接待大厅16名农民工送来锦旗,并高高兴兴地领取了6.6万元工资款。望着锦旗上“执法如山、一心为民”八个金色的大字,农民工老何说:“我们一定要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没有法院的非诉执行,我们16个人的工资还知道能不能拿到,法院帮了我们大忙!”

  原来,2011年1月至5月,老何等16名农民工受聘于某建筑公司,在建筑工地上从事木工,建筑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尚欠6.6万元工资未付,老何等人向公司追讨,公司一直以无钱支付为由推脱。无奈之下,老何等16人只得向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受理后,向该公司下达了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赔偿金决定书,可公司一直未履行,16名工人着急且情绪颇为激动。该局向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

  该院于2012年10月受理该案后,利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时机,与被执行人该建筑公司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发现被执行人承建的是某企业的厂房。该企业受市场的影响,今年经济效益急剧下降,一直亏损,厂房建好后该企业还欠被执行人工程款2000多万元。被执行人已苦不堪言,不仅利润没赚到,成本都未收回。了解到这种“三角债”关系后,承办法官随即走访该企业,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承办法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多途径为1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经过三次上门沟通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该企业充分认识到支付工资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并对法院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尽管该企业目前账户上无资金,但表示一定优先支付。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每周定期与该企业联系,督促其尽快支付。在收取到货款后的第二天,该企业就将此笔款项转到了法院账户,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社会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