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法官和律师“坐而论道”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朱伟 邹斯洁 发布时间:2012-11-26 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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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2012年11月23日,全市法官律师座谈会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分宜县、渝水区法院和市法院各庭局负责人与姚建、弘杰等全市17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围绕如何加强法官、律师间的良性互动和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展开热烈讨论。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主持。
会上,傅选华就全市法院如何加强能动司法、加强执法办案、加强改革创新、加强司法对民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向律师代表做了简要通报,并衷心希望各位律师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代表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律师与法官“坐而论道”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是政治文明的彰显。
座谈会现场氛围严肃而活泼。律师代表简小勇第一个发言,他反映,小额诉讼的标准和程序还不够清晰,难以把握。姚世伟律师认为,一些虚假诉讼涉及到授权委托书,法院在审查的时候应该严格把关,如果本人不能到庭,要有相关公证部门的公证文书杜绝签名不真实等现象发生。律师代表刘国华反映,部分律师在诉讼包括庭审过程中所阐述的观点在裁判文书中没有得到足够的体现。律师廖小勇建议,刑事案件在到看守所宣判前可以先通知一下律师,以便律师可以更好地把握上诉期限。律师孙展业反映,在财产保全中,当事人有义务尽快提供财产信息,但是有些案件,当事人认为银行账户有钱,但是具体哪个银行账户有钱,有多少钱当事人并不清楚,希望法院对于保全财产信息这一块稍微再宽容一点。就如何防止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大家普遍认为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同时法院要加大惩处力度,以提高该类行为的违法成本。
分宜县法院、渝水区法院和市法院各庭局负责人对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了表态性发言。
罗长义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新时期法院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创建全省一流法院需要全市律师的大力配合和全力支持。新余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是矛盾的凸现期,纠纷大量增加,人民法院承担着大量的审判任务。律师在参与案件审理当中的比例越来越多,力度越来越大。当前法院的息诉息访压力很大,在疏导当事人过程当中,律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罗长义认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律师和法官的良性互动,能对法院工作可以起到积极作用。广大律师具有很高的敬业精神,在处理一些实际问题的时候有特殊技巧,这些都是值得法官们学习的。罗长义表示,律师们提的意见和建议很重要,今后还应建立法官与律师常态化联系机制,进一步拓宽双方沟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