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五评”助案件质量实现“五多五少”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肖钰 发布时间:2012-11-09 11: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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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五评”方法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效,邀请代表委员118人次旁听庭审,收到意见建议8条,裁判文书制作优秀率达98.3%,没有不合格的裁判文书,审判质量实现“五多五少”,即案件受理多了,存案少了;调解多了,判决少了;服判息诉多了,上诉少了;上级法院维持多了,发回改判少了;群众满意的多了,涉诉信访的少了。
一是“月月评”。各业务庭室审判员每月必须提交1篇裁判文书登于法院内网,全院干警对内网所登法律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均可向审监庭提出意见,并定期进行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和庭审优秀合议庭增加一定的绩效考评分值,与部门的评先评优、干警个人的晋职晋级相结合,对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限期整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问责处罚,并计入法官绩效档案。
二是“相互评”。每季度未开展一次业务庭室案件质量互查,相互“挑刺”,互相找毛病;通过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让“两评查”活动真正成为展示公正的平台、宣传法律的窗口和司法为民的载体。
三是“重点评”。该院把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案件的裁判文书,当事人信访投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列为常年评查重点。对人大和政协交办、督办、特定类型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四是“院、庭长检评”。该院规定院、庭长对本院、本条线、本部门法律文书进行检查、评阅的制度。每周至少一次登录“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中“法律文书”项,履行检评职能,并形成工作记录。通过对法律文书的检评,全面掌握案件的审理、执行中的程序运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情况,切实加强对审判活动的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
五是“请进来评”。邀请上级法院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庭审观摩旁听和法律文书评查,对庭审中的一些主要事项和法律文书将制作表格,分发到他们的手中,听取旁听人员对法官庭审和案件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他们旁听庭审、开展座谈、参与纠错等方式,扩大“两评查”活动影响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