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官保廉五字箴言”教育全院干警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鄢平花 发布时间:2012-11-08 15:21:03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近日,渝水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2012年廉政建设会议上的“法官保廉五字箴言”。“养、守、慎、戒、畏” 简单的五个字却内涵丰富,在引经据典,深入浅出的诠释中深入人心,使广大干警接受了一次中国传统文化与法院廉政文化的精神洗礼。
品格信念“养”为基。“木有所养,则根本固而枝叶茂,栋梁之材成;水有所养,则泉源壮而流长,灌溉之利溥;人有所养,则志气大而识见明。”木要养,水要养,人更要养。“养”是基础,通过对品格、道德的修炼,筑牢内心的思想防线。要养鸿鹄之志,养为政之德,养浩然正气,养良知廉耻。法官作为社会道德的楷模,要培育高尚的精神境界,培育高尚的人格魅力,培育高尚的品德素质。
廉洁自律“守”为固。“守”是对“养”的巩固,要有坚守的意志,守得住法律底线,守得住道德堤防,守得住职业操守,守得住百般诱惑,守得住寂寞清贫。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神,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公平正义的裁判意识、执法如山的敬业精神、文明司法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自我约束“慎”为本。“慎”是对主体内心的约束,要“慎始”、“慎微”、“慎独”、“慎好”、“ 慎取”、“ 慎权”、“ 慎友”,“ 慎处”、“ 慎终”,从生活细节着手,一点一滴做起,高度自觉,坚持原则,洁身自好,战胜、拒绝、制止非分之想,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到底,善始善终。要谨慎交友,择善交友,适度交友。法官作为是非曲直的裁决者,言行举止要保持庄重又不失情趣、严肃又不失和蔼,让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追寻公正和正义的信心。
行为约束“戒”为先。要禁绝任何不良不端的行为,戒声色犬马、奢侈淫乱,戒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戒浮华虚荣、物欲膨胀,戒营私肥已、滥用职权,戒随波逐流、同流合污,戒自我松绑、主动投降,戒侥幸苟免、胆大妄为。法官的人生价值要定位在为人民谋福祉、为人民司法事业作贡献。
悬崖勒马“畏”为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算算贪腐的苦果帐:算“政治帐”,自毁前程;自“经济帐”倾家荡产;算“名誉帐”,身败名裂;算“家庭帐”,家破人亡;算“亲情帐”众叛亲离;算“自由帐”身陷牢笼;算“健康帐”身心交瘁。要常存敬畏之心,害怕不廉损坏个人名节,伤及身家幸福,残害无辜百姓,污毁法官形象,降低司法权威,损害法律尊严,摧毁执政基础。这种“畏惧”,实际上才是大智大勇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