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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以信息化为手段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彦  发布时间:2012-11-05 15:20:2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提高审判管理水平,提升司法公正形象,今年以来,新余中院积极采取措施,以信息化为抓手,着力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庭审音视频、电子档案等三个数据库在全院的建设与运用,促进了审判管理的精细化。

  审判流程管理精细化。制定《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办法》、《审判流程案件信息录入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同步录入、准确录入、应录尽录”原则,狠抓案件信息的完整、规范、及时录入,建立了覆盖立案、审判、执行、评查、归档整个案件办理流程、运行高效、管理到位、数据真实的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以该系统为平台,管理部门实时监控全院每个案件的办案时限、进度和流程,对临近审限案件系统自动给予警示、催办,强化了对案件的节点管理和审限监督。

  审判质效管理精细化。各系统对部门、个人的办案数量、办案平均时间以及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等主要指标进行精确统计、排序,各部门审判运行态势一目了然。同时通过庭审音视频系统,所有开庭审理案件实现100%录音录像,结合案件流程信息和电子档案,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案件质效监督检查、考评考核效率大幅提高。

  部门(干警)绩效考评精细化。按照“人案一体化”管理模式,管理部门对体现案件质效的各项正、负指标按季通报,审限和流程以及案件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等随时通报,通报结果与部门、干警的岗位目标、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挂钩,部门(干警)的工作绩效考核趋于精细。

  精细化管理提升了全院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今年1-10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826件,结案率、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提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以及群众信访投诉率下降,案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提高。上半年全院连续第三年在全省中级法院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前例。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